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2013年1月17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原则。坚持以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为前提,制度先行,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改革试点工作。
(二)市场运作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试点初期由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和商业化可持续发展。
(三)权责明确原则。明确政府、银行、保险机构、借款人的权责关系。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相关职能部门为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提供支持和协助;合作银行主要负责按照标准和要求严把贷款质量关,防控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合作保险机构主要负责分担借款人的非故意风险;借款人履行诚信守约义务。
二、思路目标
(四)按照“分段承保,全程覆盖,带动融资”的总体思路,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产业化全链条实行风险管控全面覆盖,带动银行融资,激活金融支持链条,加快扶持各类农业市场主体成长,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经营模式由分散型的个体农户经营向规模型的产业化经营转变。
三、主要改革试点内容
(五)在农业生产环节设置农业保险,主要防范和减少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涉农企业在种植、养殖、林业生产过程中遭受的自然灾害、疫病等风险损失,提高农业生产主体面对自然灾害和疫病的再生产能力。具体保障包括政策性小麦、玉米、棉花、蔬菜大棚保险(随上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大葱、大蒜、大姜、花生、瓜果特色农业保险;能繁母猪、生猪、奶牛、家禽、特种动物保险;林木火灾保险等。
(六)在加工仓储环节设置财产保险,防范农产品意外事故风险。针对农产品在加工储存中存在的厂房火灾、恒温库断电、机械损坏等风险,提供相关财产保险产品与服务;针对加工和仓储环节中因不慎操作或意外事故导致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使用者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与服务。具体保障包括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
(七)在运输环节设置货物运输保险,防范农产品在运输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是针对农产品在运输中因交通事故和天气变化造成的高温腐烂、冻灾腐烂等风险,提供货物运输保险产品与服务。具体保障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八)在贸易环节设置短期信用保险,防范企业在国内、国际贸易中,因买方破产或买方拖欠货款造成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具体保障包括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
(九)在农业产业化全流程实施贷款保证保险,发展信用贷款模式,以解决没有抵质押物或不具备担保条件的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及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主要用于保障银行为支持农业发展提供的融资款项的安全,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缓解资金困难,改善发展环境。
四、融资运作模式
(十)试点期间,合作银行积极开展“无质押、无担保”贷款业务,大力推行“小贷融资模式”和“寿光订单农业融资模式”。“小贷融资模式”主要内容是:借款人融资成本一般在10%左右,其中,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40%的水平,贷款保证保险费率一般在贷款额的1.5-3%;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与保险机构按3:7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在保险公司年赔付率超过150%时,银行按现行追偿办法追偿剩余本息。“寿光订单农业融资模式”主要内容是:借款人融资成本一般在8-10%左右,其中,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40%的水平,贷款保证保险费率一般在贷款额的1-3%;试点县市区建立风险资金“蓄水池”,政府按年度规划贷款额度补贴1.5%的资金注入“蓄水池”,银行每发生一笔贷款给予不低于贷款额1%的利率优惠资金注入“蓄水池”。贷款出现风险时,采取“蓄水池+超赔”赔付操作方式,即先支付“蓄水池”内资金,超出“蓄水池”资金部分由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按9:1比例承担,银行在保险公司赔付至年度累计保费的4倍时按现行追偿办法追偿剩余本息。
(十一)积极探索其他模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加强农业产业化风险管控产品探索,因地制宜地研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积极推进保险与信贷、担保等金融手段的结合与创新,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的培育。
五、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风险管控制度保障。试点期间,合作银行要从客户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分析决策到贷后跟踪管理、逾期催收等各个环节,全程严格把好小额贷款授信的质量关口,尤其要确保客户信息真实性及资金用途合理性。对不同对象要规定不同的单户单笔贷款上限和用款期限。
(十三)建立健全借款人失信惩戒机制。人民银行将欠款名单和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恶意欠款的个人与企业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司法机关要依法加大对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对恶意骗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建立政银保信息交换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将掌握相关数据材料及时通报合作银行和人保财险,以便制定工作方案。合作银行与保险机构要密切合作,定期互通业务受理、客户信息、贷款发放、资金回收等情况。
(十五)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市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推动示范,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十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增强企业认同感。
(十七)各县市区要制定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改革试点方案,创新工作思路,整合优势资源,聚集先进要素,加快政策落实,形成我市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模式,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