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含有夸大产品适应证(功能主治、保健功能、使用范围),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广告均被列入严重违法广告范畴。天津食药监局作出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监管措施之后,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通知辖区内企业暂停销售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被暂停销售的产品必须存放于非销售区域,在解除暂停销售之前不得销售。
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如果想恢复产品销售,必须向天津市食药监局提出恢复该产品在本市销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