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到10月,省食药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违规宣传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中夸大功效、擅自增加功能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以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包括委托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区域代理商为重点单位,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广告监测以都市类报刊、地方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媒体为重点监测对象,对公众人物代言、含有低俗涉性淫秽内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宣传治疗作用及利用健康资讯形式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为重点整治内容。
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检查中,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一致;各项标识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需经电离辐射处理的保健食品,是否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是否有夸大产品功效、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内容;产品包装是否有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等信息。
针对此次集中整治,省食药监部门将建立企业约谈制度,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和企业进行约谈,规范媒体广告发布行为。对发布区域广、社会影响坏、屡教不改的违法广告品种要以“监管公告”形式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采取暂停销售、强制下架的行政监管措施,从销售环节切断违法广告品种的销路。对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按照《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广告主要进行约见谈话、行政告诫,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