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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标准实施问题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11〕327号)

   日期:2011-07-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64    

卫监督食便函〔2011〕327号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你会《关于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标准实施过渡期问题的咨询函》(中乳协〔2011〕4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正式实施前,按照原有国家标准生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可以继续生产经营和进口,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专此函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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