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淄博8月8日讯 8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7月份行政案件处罚信息,这些案件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多个领域。其中,为市民所熟知的沃尔玛百货零售、博山景德东食品、北京同仁堂淄博药店等企业均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食品:沃尔玛、景德东均出现不合格食品
记者梳理案件处罚信息发现,食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经抽检所检项目超限定值、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
其中,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分店因“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硬脂酰乳酸钠预包装食品”,张店区食药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淄博市博山景德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一案中,当事人经营的话梅肉所检项目中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博山区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淄博法兰度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清爽型花雕酒”、淄博齐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汁、淄博齐婆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淄博中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经抽检不合格;高青漯川饮用水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一案,高青县局依法没收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罚款;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三胶牌阿胶口服液”经检测所检项目中总黄酮(以芦丁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