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淄博市多家大型超市上“黑榜”。
据悉,6—7月份,市食药监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对茶叶、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植物油等14大类,抽取了567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1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1、不得检出的:部分鸡蛋检出不得检出的氟苯尼考(兽药);部分水产制品(鳕鱼片、海米)检出不得检出的二氧化硫、色素(柠檬黄);2、超限量检出的:部分水果制品(樱桃李果、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相同色泽着色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部分蔬菜农药残留(氧乐果、毒死蜱、多菌灵)超标;部分调味品(火锅调料)铅含量超标;部分淀粉制品(粉条)铝含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单位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均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市食药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