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48号)》,其中通报了1批次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销售的蜂蜜嗜渗酵母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蜂产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标称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华侨城分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4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0 CFU/g)高1倍。
据悉,嗜渗酵母主要在蜂蜜采集、生产加工等过程中产生,其含量与蜂蜜发酵程度相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应≤200 CFU/g。嗜渗酵母超标会影响蜂蜜的品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