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8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96个企业的100个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DB44/ 116-2000《瓶装饮用天然净水》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进行了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铅、总砷、铜、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项目进行检验;对瓶(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进行了偏硅酸、硒、锑、砷、铜、钡、镉、铬、铅、汞、锰、镍、银、溴酸盐、硼酸盐、硝酸盐、氟化物、耗氧量、挥发性酚、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亚硝酸盐、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等项目进行检验;对其他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进行了铜、铅、总砷、镉、高锰酸钾消耗量、挥发性酚、亚硝酸盐、三氯甲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菌、余氯、溴酸盐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检100个批次,经检验合格84个批次,合格率为84%.具体结果见附表。
消费建议:
1、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品牌产品;
2、选择有关部门登报持续合格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
3、选择标签内容齐全的产品,瓶装饮用水已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产品上应有"QS"标志;
4、选择桶盖封口严密,不漏气、漏水的产品;
5、饮水机要定期清洗;
6、桶装水购买后尽快饮用,最好一周内喝完
附件: 2011年7-8月广州市生产领域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质量公告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