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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禁止用硫磺熏蒸干辣椒的批复(卫法监发〔2003〕10号)

   日期:2010-11-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97    

江西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硫磺熏蒸干辣椒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卫法监文〔200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硫磺可用于熏蒸蜜饯、干果、干菜、粉丝、食糖。本标准中的干菜指干的叶类蔬菜,而辣椒属于茄果类蔬菜,因此,按现行标准,不允许用熏蒸干辣椒。

  此复。

  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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