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美国使馆经商参赞处消息,2005年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食品盒的337调查案作出终裁:中国台州华森家庭日用品公司侵犯了美国No.D415420专利,江苏圣迪公司侵犯了美国No.6056138、No.6196404和No.D415420专利,上述中国公司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塑料食品盒违反了美国《1930年贸易法》第337条款。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一般禁止令,禁止上述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境内,同时宣布终止对该案的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采用该案行政法官在2005年2月10日作出的初步决定(8号令)为终裁结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结果在公布之日提交总统进行审议,并经总统审议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