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关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许可问题的意见(食药监办许函[2009]294号)

   日期:2011-09-1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02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问题的紧急请示》(甘食药监食〔2009〕230号)收悉。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的有关问题,请你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职能。

 

  关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问题,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之前,请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各项规定与《食品安全法》不抵触的,可以继续适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