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成为欧盟成员国后,其需采取与欧盟一致的步骤和法律规定,以便成为欧洲共同市场的一部分,遵循欧盟和第三国签订的所有国际条约,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承诺就是确保高水平的健康保护和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捷克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消费者习惯的所有环节,与有关机构精诚合作,以保证消费者的永久信心。
为达到上述目标,捷克政府制定了加盟后的2005—2006年短期食品安全战略。
2. 当前捷克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
(1)健康和环境行动计划:
(2)确保食品安全战略:
(3)21世纪对所有人的健康计划:
(4)捷食品工业2004—2013年战略:
3. 捷克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
政府机构
非政府机构
4. 健康风险评估步骤
5. 转基因食品的管理
(1)法律体系
(2)转基因食品的控制
①只有在环境部登记注册,才可以获得生产转基因食品的授权。
②只有经过卫生部批准,转基因食品才可以进入流通。
③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厂家必须为转基因食品提供适当的标签。
(3)食品转基因成分的分析和检测
6. 今后发展重点
(1)在风险评估领域
(2)在风险管理领域
(3)在交流联络与教育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