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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修订天然矿泉水、泉水及餐饮水法令

   日期:2006-12-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67    

2006年11月22日,德国发布通报,修订天然矿泉水、泉水及餐饮水法令。该法令曾在2003年1月13日在G/SPS/N/DEU/7中通报过。

修订参考了天然矿泉水内铀对健康构成风险的调查。调查表明,某些水可能含有大量的铀。考虑到在婴儿半成品食品内越来越多的使用天然矿泉水和其它预包装水,所以不能排除某些婴儿可能会涉入大量铀的可能。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特规定水内铀的含量为2微克/升,并且应在婴儿半成品食品标签或广告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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