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副部长蔡智勇昨天说,所有输华燕窝产品必须装置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是中国方面的决定。
他说,政府寄发出口协议书予中国时,没有列入此规定。不过中国在回应时,在第八及第九条文规定所有输华燕窝必须有RFID,俗称电子标签。
他表示,马国与邻国竞争出口燕窝到中国,引燕者应尊重中方的决定。
《南洋商报》报道,他在农业部召开记者会说,中国回复农业部的出口协定第八条阐明,输华燕窝产品的内外包装要用中英文标明品名、重量、燕屋名称及注册号、RFID编号、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有关产品信息标示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要求。
他说,第九条则阐明,输华的每批燕窝产品应随附一份原产地证书和正本兽医(卫生)证书。所有证书须用中英文写成,其格式、内容须获双方认可。
他说,这是中国针对燕窝进口的最后决定,其他国家如印度尼西亚也不会豁免,必须遵守。
另一方面,卫生部长廖中莱希望中国给予马国宽限期,在两国等待签署燕窝出口协议前,允许马国燕窝出口至中国。
他说,由于中国禁止入口马国燕窝,已影响燕农的生计,导致囤积的燕窝无法销售出去。"我希望中国给予宽限期,不再有拖延,让囤积的燕窝可以出口,政府将严密监督,确保只出口纯马来西亚燕窝。"他表示,中国之前担心一些人会利用马国作为转站,把其他国家燕窝通过马国出口至中国。"我向中方担保,出口的燕窝将纯粹属于马来西亚,硝酸盐含量少于30毫克,希望中国给予配合。"他也会向内阁反映燕农的心声,目前燕农最关心的问题是中国何时解禁,让燕窝得以出口至中国。他说,他会要求农业部负责人和中国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一步讨论燕窝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