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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甘政发[2009]57号)

   日期:2010-11-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12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精神,确保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省委发〔2009〕1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着力化解特大干旱等诸多不利影响,全省农业生产开局良好,农村经济运行基本平稳。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农产品市场需求萎缩,价格回落,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减少,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水平有不同程度下降,农业生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相当艰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农业农 村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更强、更有力的举措,扩内需、促出口、稳价格,推动农业生产调结构、上水平、增后劲,努力实现保就业、重民生、促增收。

  二、全力推进农业生产

  (一)全面加强种植业生产。当前,正是小麦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各级涉农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警,有效应对干旱、雹洪、干热风等农业自然灾害,指导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水肥管理,适时浇水、追肥、中耕除草,重点要加强小麦条锈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综合防治,主攻穗粒数和千粒重,力争夏粮获得好收成。要及早谋划“三夏”生产,提前做好夏收、复种等各项准备,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着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在抓紧落实生猪和奶牛良种冻精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新增30亿元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资金,促进饲养方式转变,提高畜牧养殖水平。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今年新增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任务,确保养殖小区建设规模稳定增加。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83号)和全省牛羊产业大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做好项目物资的招标采购供应,衔接落实建设任务,督促检查资金落实,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测和调控,认真执行国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适时启动《全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防止生猪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养殖户普遍亏损。积极争取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扩大补贴规模。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当前我省奶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93号)要求,加快调整乳品结构,培育乳品市场,加快构建奶业生产和保障体系,帮助奶业逐步走出困境。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加大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服务、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免疫密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不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查处屠宰加工检疫、防疫疫苗销售以及运输中间环节的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防控工作。

  (三)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进度,抓紧核实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播种面积,尽快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落实到户。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马铃薯产业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73号)要求,继续抓好省列马铃薯良种补贴、原种生产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督促项目区尽快开展工作,确保完成8000亩原种网棚建设和9万亩一级种薯补贴及扩繁任务。继续落实“一册明、一折统”财政补贴支付方式改革。适时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四)加大金融支持农业生产力度。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与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项目的金融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和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要认真落实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继续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投资,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等建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全力抓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加紧筛选一批棉油糖生产基地、旱作农业示范区项目,争取国家支持,改善我省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三、切实做好农产品流通储备工作

  (一)做好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商务厅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50号),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全面落实好信贷支持、产业政策倾斜、龙头企业贴息、企业奖励、产品推介和信息交流等促进产销衔接工作的扶持措施,确保全省大宗农产品销售顺畅。制订完善棉花收储预案,稳定棉花生产和市场。认真贯彻全省农产品“绿色通道”各项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全省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有效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检验检疫费用和鲜活农产品进大型超市费用过高等问题,有效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积极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严格监管合同履行。加强农村流通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促进解决农民“卖难”问题。要把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育作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帮助做大做强。继续抓好外向型农业发展,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帮助外向型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开拓市场,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二)加强农户科学储粮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我省河西、陇东地区纳入国家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今年选择部分国家已命名的粮食生产大县或大户进行试点,努力改善农户储粮条件,不断健全完善粮食储备保障体系。

  四、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7〕9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49号)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技术进步专项扶持资金,调整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和布局,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加工企业的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向农产品加工企业适当倾斜。采取财政贴息等办法,对棉花等纺织加工企业增加原料收储和玉米精深加工企业发展进行扶持。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对农产品加工、优势农产品出口企业信贷要加大支持力度,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贷款展期、续贷和项目贷款宽限期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要用足用好国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完善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支持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五、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产地和市场检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检测网络,扩大农产品例行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年内完成农产品例行监测4次以上。加强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搞好农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完善工作,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年内新认定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农产品监督检验覆盖面,增强权威性。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从2009年6月15日起,在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继续组织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确保大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推进农产品消费引导。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振消费信心,坚决防止对个别质量不安全事例进行炒作。组织开展标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液态奶标识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六、全面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服务

  (一)进一步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加大“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六小”工程等建设项目,充分挖掘农村优势资源和潜力,大力培训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所需劳动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结合我省交通、农村沼气、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培训所需技工,尽量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大力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抓好农村“两后生”培训就业,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切实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对有意愿扎根农村创业的返乡农民工,依托农民创业培训项目,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引导和创业扶持,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帮助和鼓励他们利用自有资金、技术和信息在农村创业。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依托政府投资项目、农村特色产业、地方企业,进一步发挥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新生代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作用,通过组织劳务输转、发展家政服务、建设劳务基地等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基层平台建设,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扶持。

  七、着力推进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件实事的落实。以水电路气、重大水利工程、农村教育、卫生等为重点,积极争取今年中央新增用于农村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民消费成本。

  (二)扶持农民建房。制订完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把扶持农民建房与灾区重建有机结合起来,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与农村沼气、乡村清洁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居住条件,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内需增长。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实行粮食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民增收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实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抢抓发展机遇,在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尽力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强农惠农等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效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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