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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1-02-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57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省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任务还相当艰巨,特别是近一段时期以来,食品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相当突出,尤其是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已引起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决定从4月27日至5月15日,集中时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商品:

婴幼儿奶粉、肉松、腌腊制品(香肠、香肚、火腿肠)、酱油、醋、方便面、啤酒、乳酸菌饮料、小包装挂面,以及消费者投诉较为突出的其它食品。

二、检查的重点场所:

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为主要地区,重点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批发环节和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主体资质;

2、商品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广告用语等)的规范情况;

3、进货渠道;

4、购销台帐;

5、有无安徽阜阳有关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32种不合格奶粉(见附件2);

6、其它有必要检查的内容。

四、要求:

1、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员和力量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

2、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涉嫌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确需采取抽样检验的要及时向省局消保分局报告,由消保分局统一安排检验检测,各直属局送检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20个。

3、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要查明情况,追根究底,予以查处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要责令企业予以纠正,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为推进关口前移、建立长期监管机制打好基础。

4、充分发挥12315职能作用,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对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投)诉和举报案件,要及时受理,迅速查处。

5、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检查的过程和检查的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对带有倾向性、突出性典型案件要跟踪报道。

6、5月22日前各地将检查情况书面报省局消保分局,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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