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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09〕11号)

   日期:2011-03-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72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22号)精神,促进我市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油茶产业的重要意义

  油茶是世界四大木本食用油料之一,茶油享有“东方橄榄油”美誉。油茶综合利用产业链长、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维护国家食油安全的战略举措,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社会对优良生态产品、天然绿色食品的需求,以及改善和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油茶产业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领导,充分利用我市油茶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顺应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市油茶产业做大做强。

  二、明确油茶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新造和低改油茶林总面积达到320万亩,其中高产油茶林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新造油茶林30万亩、更新改造油茶林50万亩、高标准垦复低改120万亩),常规刀抚低改120万亩,茶油年产量达到6000万公斤以上,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80%左右。油茶产业年产值达到150亿元。建设一批能满足油茶产业发展需要的油茶采穗圃和良种苗木生产基地。全市重点培育2-3个产值过10亿元的油茶加工龙头企业,打造几个全省乃至全国的名牌产品。初步实现资源培育基地化、经营管理集约化、林油发展一体化。

  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约化经营的原则; 坚持适度规模,相对集中,新造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创新,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品种的原则;坚持种育改、林工贸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业主经营,平等竞争,多元投入的原则。

  三、制定和完善油茶产业发展规划

  全市油茶产业规划,按照“二群四带”的区域布局,建立以祁阳、零陵和道县、宁远为中心的两个油茶产业群,以衡枣高速公路和322国道、二广高速、厦蓉高速、207国道为重点的四条油茶产业带,以“金浩”永大高科等油茶加工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校为链接的加工产业集团,创建各县区共同发展的油茶区域化、规模化产业格局。全市以油茶林保存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区为片,以1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镇为点,以高速公路、国道两侧为线,建设片、点、线相结合的高产油茶林基地。油茶产业作为全市农业产业链建设的主导产业,要纳入全市农业产业化建设总体规划。市里在零陵区创建集良种选育、种植示范、系列加工为一体的高科技油茶工业园区。各县区要将油茶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规划任务落实。

  四、建立油茶林权林地流转机制

  政府鼓励各种社会投资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油茶产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油茶开发;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油茶林和油茶林地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投资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鼓励和支持油茶林地向有经济实力、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集中,确保合法依规流转的油茶林地,长期稳定不变;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油茶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油茶林权林地流转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产权,引导油茶林和油茶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推动油茶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

  五、大力扶持油茶种植大户

  按照总体发展规划,全市计划培育扶持各类油茶经营大户(新造50亩、200亩、500亩以上,高标准垦复低改200亩、500亩、1000亩以上),力争油茶生产大户所经营面积占规划总面积50%以上。凡集中连片新造油茶新品种50亩以上的农户,除纳入计划安排享受国家、省、市相关补助资金外,均由县区免费提供优质油茶种苗;其中,集中连片新造油茶新品种200亩以上的大户(含公司),按省、市验收的合格面积,另由县区一次性每亩补助100元;新造油茶新品种500亩以上的大户(含公司),按省、市验收的合格面积,另由县区一次性每亩补助150元;对深挖垦复施肥200亩以上的大户(含公司),除纳入计划安排,享受国家、省、市相关补助资金外,按省、市验收的合格面积,由县区一次性补助每亩40元。对深挖垦复施肥500亩以上的大户(含公司),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补助资金外,按省、市验收的合格面积,由县区一次性补助每亩60元。

  六、积极培育油茶加工龙头企业

  油茶加工龙头企业除享受种植大户和所在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外,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市、县区要对“企业+基地+农户”的油茶龙头企业给予造林贷款和贴息补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事油茶新品种选育、油茶林培育和种植、油茶籽采集和初加工、农技推广服务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油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茶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茶籽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由茶籽进行初加工制成的茶籽油及茶籽粕等副产品按13%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对其从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的茶籽可按13%的扣除率按规定计提进项纳税额。

  七、加大油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

  2009年-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建立油茶产业开发基金,重点用于市农业科技园办点示范、油茶良种繁育和表彰奖励。县区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种苗补助和大户扶持。要统筹涉农的退耕还林后续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土地整理、移民专项、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的部分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不改方案、适度变通、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重点扶持油茶产业发展。根据省有关精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后续产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后续产业建设资金的80%要用于油茶产业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重点扶持油茶种植、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村油茶专业合作社(组织)建立油茶基地;政府其他部门要从涉农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办点示范,支持油茶产业开发;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的符合油茶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多方吸引国内外资金开发油茶产业。

  八、增强科技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加强油茶良种的收集、保存、选育和推广工作,搞好现有油茶良种繁育和苗木基地建设,积极繁育产量高、含油率高、抗塑性强的优良品种。大力推进油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加快油茶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规范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建设。推行油茶原产地标识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发展油茶无公害的绿色有机产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和市场监管,实行油茶种苗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种子、嫁接穗条的来源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嫁接穗条、苗木的行为,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县级科研教学、人才培训单位的科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油茶科技攻关,切实解决油茶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重点和难点,为我市油茶产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九、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

  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林农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合作组织,积极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咨询、代销生产资料和产品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要加强规范管理,抓好典型示范,不断增强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强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各地要围绕油茶产业的发展,培育建设油茶产业发展要素市场和信息网络市场,着力建设现代化油茶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种苗供应、产品销售、产品定价等方面的资源配置作用,为林农、油茶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十、依法保护油茶林资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设立油茶林保护区,对油茶林实行重点保护,防止抛荒和乱征滥占油茶林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规范油茶收摘秩序,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联防巡守,从根本上改变提前无序收摘油茶的混乱局面。油茶采摘前,各县区要适时发布公告,相邻县区要开好联席会议,统一采摘时间,严禁提前采摘、无序采摘。采摘期内,由乡镇、村组干部组织人员巡查,对违规采摘的行为,各地要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严肃处理,切实保护油茶林资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建立油茶产业发展激励机制

  实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县区领导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政府逐年把油茶林基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区,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单项考核,兑现奖惩。对油茶林基地建设目标考核达标和科技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加强对油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理区)都要成立油茶产业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区政府(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委、农办、林业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农开办、乡镇企业局、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同级政府常设机构,确定专门领导、专职人员负责油茶产业开发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全力。各级发改委要加强综合、组织和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安排和管理,及时调拨资金;各级林业、农业、农办、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技术指导、工程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市、县区两级财政从油茶产业开发建设基金中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领导要带头办点示范,强力推进全市油茶产业的全面发展。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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