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草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活动,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本溪市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卷烟打假工作总体部署,以“打网络、端窝点、管市场”为长期性工作重点,发挥联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卷烟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烟网络及窝点的打击力度,保持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巩固扩大卷烟打假和卷烟市场整治工作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草市场上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使我县烟草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三、工作重点
(一) 严厉打击制售假烟网络。要细致排查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积极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切实查清制售假烟网络的组织结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运作模式、上下线数量、基本活动规律等,力争将制售假烟网络一举摧毁。
(二) 切断假烟运输渠道。县烟草专卖局要联合公安、交通、客运等部门,重点打击假冒卷烟和走私烟的运输环节,加大对交通要道、客运站以及配货站、物流中心等场所的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假烟和走私烟运输渠道。
(三) 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县烟草专卖局要会同县工商局认真抓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卷烟行为的取缔工作。要组织市场管理人员细致排查全县无证(照)经营情况,调查无证(照)经营户销售卷烟的来源。对销售假烟的,依法没收并从重处罚;对销售真烟的,要查清来源,采取有力措施断其货源;对外地人员在本地经营卷烟的业户,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 加强对车站、酒店、宾馆等涉烟场所的治理整顿。规范车站、酒店、宾馆、娱乐等场所的卷烟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渠道进货及经营假冒、走私卷烟的,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 整治城乡结合地区的烟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烟草专卖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联合工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联络与协调,确保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到位;要及时沟通案件情报信息,深挖制售假烟、走私贩私案件线索,查清制售假烟、走私贩私网络;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案件信息交换处理机制,建立信息举报网络,实现案件情报信息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制订相关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打网络、端窝点、取缔无证(照)经营等重点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果。
(二)分解任务,务求实效。要将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摧毁制售及贩藏假烟窝点、取缔无证(照)经营等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月,要求每期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确保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 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县烟草专卖局要继续巩固并完善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摧毁制售及贩藏假烟窝点工作力度;要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建立并逐步完善联合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工作机制,调查全县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建立详细档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