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开始对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冷冻暖水虾进行反倾销年度行政复审。
2007年4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报,宣布开始对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冷冻暖水虾进行第二次反倾销年度行政复审,以确定在复审期内(2006年7月16日至2007年1月31日)涉案企业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方式在美销售被调查产品。第二次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预计于2008年2月28日公布。
鉴于复审公司数目众多,美国商务部将只对部分公司进行审查。选取被审查公司的方式是通过抽样或直接选择出口量最大的几家公司。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会给相关公司寄发数量与金额问卷,以确定公司出口规模。而是否给予应诉公司分别税率则取决于公司是否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不受政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