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关于加快奶牛饲养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奶牛饲养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步伐,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植新型支柱产业,实现奶牛饲养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奶牛饲养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超常规发展奶牛饲养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奶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奶业,可以有效地转化粮食和其他副产品,带动种植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促进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可以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我市目前奶牛数量少,饲养分散,供需矛盾突出。国内知名企业完达山集团在鞍建立大型现代化乳品加工厂,为我市奶牛饲养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市奶牛饲养业快速发展。
二、确立发展目标,调整奶牛饲养形式
1.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用5年时间将鞍山地区奶牛饲养量发展到5万头。具体目标:
2003年底,奶牛存栏5000头(其中成母牛3000头);
2004年底,奶牛存栏10000头(其中成母牛6000头);
2005年底,奶牛存栏20000头(其中成母牛12000头);
2006年底,奶牛存栏35000头(其中成母牛21000头);
2007年底,奶牛存栏50000头(其中成母牛30000头)。
2.为便于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保证原料奶的质量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全市奶牛饲养要从现在的分散饲养为主逐步过渡到集中饲养为主的小区模式,小区管理采取以民营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统一管理、分户饲养、集中挤奶、优质高效”模式。并由乳品加工企业负责设备,小区负责基建,建立统一榨乳站。
3.奶牛饲养小区标准:
(1)饲养量200头以上,成母牛不低于50%;
(2)布局合理,生活、管理、生产区分开,远离居民区,达到防疫标准;
(3)水、电、路、绿化带等基础设施配套,符合生产和环保要求;
(4)舍房符合饲养规范;
(5)建青贮窖;
(6)建榨乳站。
三、加大扶持力度,为奶牛饲养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1.按规划建设的奶牛饲养小区及配套设施用地视同农业建设用地。
2.奶牛饲养小区用水允许打井。
3.对按规划标准建设的奶牛饲养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养牛达到200头、300头、400头、500头,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30万、40万、50万元补贴。
4.对从外地购牛进入小区的养牛户,金融部门按照信贷原则,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给予适当贷款支持,财政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和方式根据借款人条件,由各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市财政对每购入一头成母牛按8000元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年。
5.对外地携带20头以上奶牛来鞍饲养的人员,其户口比照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相关规定办理。
6.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青贮,对在小区建青贮窖的,市财政按每立方米2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7.由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协调乳品加工企业,为机械榨乳站无偿提供榨乳设备。
以上各项所列资金,由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考核,并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和标准文本,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专款专用。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鼓励购牛、引牛以及品种改良繁育方面的奖励政策。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服务
1.成立鞍山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农垦局),负责对全市奶牛饲养业进行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奶牛培训、科技信息收集、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2.加强奶牛饲养小区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
(1)市财政从2004年—2007年在支农资金预算中列支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发展奶牛饲养业。
(2)小区补助资金全部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
(3)资金入户程序:
第一步,奶牛饲养小区(含青贮窖)建完且奶牛入舍后,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检查核实,在符合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向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提出予验收报告(填报标准文本)。
第二步,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按相关标准,负责组织予验收,并写出予验收报告。
第三步,根据予验收报告,由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市农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小组的结论性意见,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下发通知单(四联单),市财政局依据通知单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认真抓好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
(1)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防疫站、防疫监督所、兽药饲料检测站负责全市奶牛饲养小区的奶牛配种、疫病防治、技术培训、新品种改良和引进及各项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同时聘请奶牛养殖专家任技术顾问,组建以乡镇兽医站和村防疫员为基础的全市奶牛技术服务网络。
(2)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要协调乳品加工企业与奶牛饲养小区或饲养小区的农户签订收购合同(订单),保证按市场价格收购奶牛小区生产的鲜奶,并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奶款。同时,乳品加工企业在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饲养小区投入设备建立榨乳站,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
(3)建设与奶牛饲养业相配套的牧草种植基地,积极引进牧草新品种,实行集中连片种植,机械化收割,科学化管理,提高牧草质量和产量。同时,发展饲料玉米,鼓励玉米带棒青贮。(4)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奶牛饲养小区及奶牛建立完善的台帐及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并建立抽检及日常考核制度。
(5)引导奶牛户建立奶牛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
市农村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