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发展蔬菜产业、丰富“菜篮子”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壮大蔬菜产业、丰富“菜篮子”为目标,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任务,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为方向,突出抓好“菜园子”、市场流通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蔬菜产业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其中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总产达到70万吨以上。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其中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所占比重达到80%以上;总产达到90万吨以上;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自给水平稳定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基地建设
1.稳定现有蔬菜生产基地。对原来在城区周边的蔬菜生产基地,要严格实行菜地保有量制度,建立占补平衡补偿机制,在城市扩展过程中,对占用的菜田必须同面积进行补建,稳定现有老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确保全市常年菜田面积稳定增加,并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
2.建设蔬菜主产区。依托现有浚县善堂镇尖椒、大葱,王庄镇茄子,新镇镇韭菜,小河镇白菜等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蔬菜生产基地或特色园区,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通过市场带动和政策引导,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创建品牌,加快改造扩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品种齐全、集中连片的蔬菜主产区。力争到2012年全市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2015年发展到16万亩以上。
3.建设新区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以发展设施蔬菜、集约蔬菜为主,在新区周边建设新的蔬菜生产基地,切实保证城市有效供给。力争到2012年新区周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2万亩以上,2015年达到4万亩以上。
4.提升蔬菜生产水平。积极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大力发展“名、优、特、新”中高端蔬菜,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大力推广以日光温室为主导的设施栽培,发展反季节蔬菜,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产业效益。
(二)完善市场体系
1.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在完善提高浚县双庙蔬菜、王庄茄子、新镇韭菜等蔬菜产地批发市场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蔬菜生产基地,新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二是提升改造大型批发市场,重点提升改造新区四季青批发市场和老区前进路蔬菜批发市场,健全设施,完善功能,促进流通。三是改造一批县城、乡镇农贸市场、零售市场。四是加强产销衔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建立配送中心;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蔬菜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蔬菜运输通道畅通。到2015年,建立以产地市场为依托,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农贸市场为骨干,以连锁配送、直供直销等为纽带的“菜篮子”产品流通网络。
2.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依托绿洲农网,健全信息网络,加快向乡镇、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延伸。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收集发布蔬菜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加强蔬菜产销和技术信息服务。加强蔬菜供求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引导蔬菜区域间和产销之间的衔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突出抓好蔬菜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加大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指导和监督基地建立生产档案,力争到2012年蔬菜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
2.健全监测检验体系。进一步提高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工作水平,加快建设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型连锁超市检测室建设,在全市形成标准统一、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完善市级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身份标识、信息可查、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增加投入,积极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蔬菜产业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二)建立完善发展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蔬菜发展机制。一是建立科技推广机制,推广普及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科技培训,提高蔬菜生产效益。二是建立服务机制,积极发展蔬菜行业协会,鼓励各种服务组织开展蔬菜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减灾防灾保险机制,财政和保险部门要研究实施蔬菜保险的具体办法,尽快开展保险试点工作。四是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机制,市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作为蔬菜生产流通发展基金,用于新建大棚补贴、运输补贴、保险补贴、“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奖励、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奖励和市场体系建设扶持等。各县区也要制定具体的扶持引导政策。五是创新完善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加大项目招商力度,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项目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机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商务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菜篮子”工作机构。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将把“菜篮子”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长亲自抓、负总责。三是建立“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例会,及时解决“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实施好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