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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验检疫局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十条措施

   日期:2011-04-1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90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形象。为确保甘肃省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经甘肃检验检疫局及甘肃省商务厅研究决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坚持把关服务宗旨,坚持监管与扶持相结合,在严密监管的同时,扶持优秀企业,扶持优良产品,共同促进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出口。为此,特制定十条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共同维护中国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各地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一定要把食品农产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讲政治、讲大局,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的理念。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确保我省出口食品安全。

  二、甘肃省商务厅和甘肃检验检疫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服务。要在各自的网站上,要适时发布出口食品生产安全信息,增强政策引导,增强工作透明度。企业也应将相关信息向甘肃省商务厅和甘肃检验检疫局反馈。

  三、加快建设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甘肃省商务厅和甘肃检验检疫局要按照《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不同的优惠、便利或严管措施,引导和规范进出口企业。企业要树立良好的诚信观念,积极创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员工和种植、养殖农户共同的核心价值观。

  四、企业要加强产品溯源管理,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从原料进厂到过程控制直至仓储销售,都要建立完整的台帐,要规范从源头至出口的全过程生产加工记录及各个环节批次标识,建立产品批次标识与质量追溯体系。生产、质量记录真实可靠,质量信息全面准确。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甘肃检验检疫局将派专家参加甘肃省商务厅组织的体系验证评审工作。

  五、鼓励支持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质量控制权力。检验检疫局要在技术上加强指导和培训。外贸代理和营销企业对其货物也应验证把关。

  六、对于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企业,商务厅对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进行ISO14000、GAP、GMP、HACCP和其他国际认证;推广出口农产品、食品良好操作规范;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和安全监测体系等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七、企业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将取消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八、企业如发生逃避检验检疫监管行为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省商务厅将暂停受理其有关进出口业务和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省商务厅上报商务部后,将依法禁止违法行为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九、种植、养殖企业和备案基地要建立完善的农药、化肥、兽药、疫苗、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施采购、保管、使用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做好种植、养殖基地病虫害防治和农兽残监控,保证种植、养殖过程中不使用国家或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兽药,不违规使用农兽药,一旦发现违规使用农兽药,要严肃处理,坚决取消其备案或许可资格。

  十、出口食品企业要提高对产品的保护意识和水平,要参照美国《肉类、禽类屠宰场和加工厂食品防护计划》,结合本厂实际,在SSOP和HACCP体系的基础上,补充制定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加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防止内部外部人为的破坏行为。甘肃检验检疫局将给与咨询指导,甘肃省商务厅争取将其列入扶持项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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