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启动以来,各项行动深入开展,进展顺利,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平稳态势。但从近期抽检情况看,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制约着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09〕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点,深化整治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在下半年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切实抓好落实,一方面在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出重拳、用狠招,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源头治理,力争在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一是强化农药市场清理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清理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照的黑窝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违规生产的小企业。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农药市场秩序,逐步改变经营主体小、散、乱的现状。要以蔬菜、水果、茶叶病虫害防治用药为重点,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二是加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抽检和巡查。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使用行为,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追查源头,坚决打掉非法生产销售黑窝点。及时公布违禁农业投入品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生产经销者和违法使用者。
二、切实加强执法,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法是农业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一要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认识,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二要认真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职能的履行情况,对于履行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抓紧整改,彻底改变重立法、轻执法,重项目审批、轻执法监管的状况。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大案要案,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办,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面加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即将到来,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下,及早谋划,周密安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借鉴“助奥行动”的成功经验,实行联防联控,全力抓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监测。国庆节前期,各地要加大监测力度,及早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严禁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农产品。三是完善应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对于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四、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抓紧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将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各地要在9月15日前对本行政区域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主要产区组织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农业部门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督导检查工作要求(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省厅将组成督导组对部分市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农业局于9月18日前将本地督导检查总结报送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附件: 农产品质量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要求.doc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