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整治的紧急通知(并质技监发〔2010〕12号)

   日期:2011-05-1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78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小作坊监管办法由省人大制定,在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监管办法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防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日前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并质技监发〔2010〕7号)文件和2010年1月29日食品安全视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食品小作坊监管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是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决定从即日起成立“食品小作坊整治领导组”。

 

  组  长:王中一(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乃俊(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晋生(市局党组成员、市局稽查分局局长)

 

  成  员:乔永茂(市局监督处处长)

 

  王红英(市局食品处处长)

 

  十二县区质监局(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小作坊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食品小作坊安全。各单位要成立“食品小作坊整治领导组”,由领导带头,分工明确,严格监管,责任到人,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迅速抽调人员开展调查摸底,根据辖区小作坊实际情况,分类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条件较好,经改造能达到领证要求的小作坊要限期领证,对生产条件和卫生条件差的小作坊、黑作坊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进行取缔。

 

  三、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立即向市局报送整治领导组名单及整治方案,每半个月向市局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大案要案随时报送,市局将适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4298813  13453406269

 

  食品处邮箱:tysspc@163.com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