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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10〕6号)

   日期:2011-06-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63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2010年—2012年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实意义和发展新形势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由产品型向商品、市场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自然型向生态、可持续型转变,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由传统种养产业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转变,推动我县由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农业大县跨越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带动力量。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方向性的工作,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形势。当前,我县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处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追求规模向提质增效转变的重要时期,呈现出新的发展形势:主导产业初步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涌现出了一批起点高、发展快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项目;标准化、专业化养殖小区和规模种植基地,成为我县提升农业生产质量安全的根本取向;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专业合作组织对接、与市场对接,逐渐成为农民实现增收的基本手段。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新挑战。当前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形成了大企业分割市场的格局,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剧,产业区域重组和分工更加明显,我县产业化经营面临的主要挑战: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二是打造具有区域资源特色的优势产业、奠定农民增收基础成为一项急迫而又必需的战略任务;三是保持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任重道远;四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推进县、乡、村产业互动,是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要求。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农业综合实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进龙头现代化、生产基地化、组织合作化为着力点,突出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基地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创新联结机制,促进合作经营,努力形成大产业、大龙头、大基地系统支撑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加快促进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任务目标。2010—2012年全县要围绕特色兴县战略,将以核桃为主的八大特色产业打造成有资源优势、有区域特色的知名农业产业,每个乡镇要重点打造一个知名农产品品牌,配套建设一个集约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或加工专区,完善建立起一个规范化的专业合作社。到2012年,全县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

 

  2010年工作目标是:

 

  ——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竞争力增强。以核桃特色产业为重点,配套规划建设一个加工园区,培育起一个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保持高速增长。全县新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和行业龙头。

 

  ——一村一品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县符合农业部一村一品标准的专业乡镇达到3个,专业村达到20个。

 

  ——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更加明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户均收入比一般农户高出20%以上。

 

  三、抓住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一)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要突出培育主导产业,各乡镇围绕八大农业特色产业,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形成“龙头带动、基地配套、园区示范、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产业化发展体系。重点发展高效特色生态农业,走生态发展之路,逐步构建起区域有特色、产品有品牌、质量有保证、发展有优势的一村一品经营格局。

 

  (二)构建龙头企业支撑体系。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为突破口,加强指导和培训,增强企业家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公益意识和品牌意识;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逐步实现产品面世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以知名品牌创建为目标,加强现代化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在省市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品牌。每年抓10个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分包,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力度,新建和改造一批龙头企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三)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方式,建立企业自有的一体化生产基地,推行种养工厂化、基地车间化、农民工人化。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在基地实行“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逐步把传统基地无序、分散的农户生产改造为有序、组织化的农户生产。推广“基地+公司+市场”无缝对接试点经验,促进基地与企业对接、企业与市场对接,逐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销售过程无缝隙对接,探索出一条农业生产规格化、产品安全无缝化、生产经营一体化的新路子。

 

  (四)发展新型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合作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的思路,统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经济,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为主体和基础,以购销合作为骨干和龙头,以信用合作为保障和后盾,三者统分结合、相互交融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新体系,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功能齐全、服务三农的联合体。要按照部门组织、企业牵头、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支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服务功能,引导农业农村经济安全运行、规范发展。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吸引批发大户、采购大户投资建设冷藏、分拣、包装等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功能,稳定扩大批发采购业务,推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

 

  四、加快完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

 

  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产业化优惠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支持龙头项目建设。按照扶大扶强的原则,依据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档次、创新水平、市场前景、带动农民增收能力等情况,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后,择优选择1—2个,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对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1000万元的,择优选择3—5个,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企业自建基地。鼓励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企业自有或股份经营的规模化种、养基地。对企业自建和通过股份制建立的种、养基地,蔬菜、杂粮基地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果品、花卉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猪、鸡、牛养殖园区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择优选择2—3个,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合作组织建设。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等新型合作组织。对基地规模大、辐射能力强、品牌认证工作好的,择优选择3—5个,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支持一村一品发展。按照一村一品建设“五化”标准,通过农村申报、乡镇推荐,每年选择10个先进典型村,以县政府名义予以命名表彰,并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专业乡村良种引进、新技术研发、生产设施设备更新、品牌推介、市场开发等。

 

  (五)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龙头企业,给予每项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每项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包装、统一注册地方特色品牌,每年评选出5个有影响力的地方特色品牌,每个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关系到农业能否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大事,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任务。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和推动。一是建立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对农业产业化重大工作进行谋划论证和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合力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二是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一检查、每季一督导、半年一总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完善评估考核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各乡镇、各部门农业产业化推进情况,兑现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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