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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发〔2007〕9号)

   日期:2011-07-1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7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我市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增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时期。虽然我市经过大力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不少。主要表现为:

 

  (一)我市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一方面,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从消费角度来看,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偏低,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另一方面,随着食品药品生产新技术、新原料的广泛使用,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新的课题。一些新的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没有经过足够的、科学的跟踪测试,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同时,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运用高科技造假,由于标准跟不上,检测成本高,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食品药品安全更加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也更加频繁和深入,信息透明度空前提高,以往习以为常或未被揭露的问题也被曝光。

 

  (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产地环境污染,污水灌溉,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生长激素,疫病防治滥用兽药和其它药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多、小、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仍然不规范,缺乏必要的设施以及安全检测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监管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完善。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交叉、执法不力等问题。食品标准化工作滞后,检验检测水平不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不够完善。

 

  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打持久战。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在巩固前几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需求最多、消费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危害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惩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点,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强化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在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要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申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予以处置。

 

  2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提高防控能力;加大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选择2-3个区县进行试点。

 

  3要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能力。坚决遏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态势,按照《泸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套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适时组织开展市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力和综合监督能力。

 

  4要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泸州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送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村社)、进建筑工地的“三进”活动,掀起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新高潮,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延长到今年年底,为此,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药品生产环节:以全面执行GMP为重点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以被举报的企业、国家药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强化日常跟踪检查;对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前移,配合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室严格按照GPP进行改造。

 

  2在药品流通环节:规范GSP认证工作制度,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抽验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功能和作用,制订科学合理周密的抽验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减少抽验工作的盲目性,逐步提高针对性抽验的比重,提高市场假劣药品的检出率和靶向抽样的准确率;积极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特殊药品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购销渠道,净化药械市场秩序。

 

  3在药品使用环节:一是要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防止和杜绝药害事故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机制,全面检查各相关涉药单位落实监测工作情况,加大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的警示、宣传力度 ;三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购进渠道和储存保管条件,广泛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

 

  4在广告监管方面:要依法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等制度,对违规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要追究连带责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底查办大案要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为此,在全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中,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侦查;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要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打掉各类“保护伞”。要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目前,我市已制定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搞好培训演练,让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危机意识,形成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要进农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消除危害。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安全事故和隐患,要及时核查处理。要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一定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公众,以正视听,正确引导舆论。

 

  (五)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和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机制的具体举措,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将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成效。

 

  三、落实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要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地方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维护民生,保障本地的秩序和安全,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在“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规工作格局中,最重要的就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为此,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是定期评估分析本地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二是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消除事件影响。要把与食品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标识、规范和检测结果、监管信息,集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供公众查询检索。

 

  (二)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口,密切协作

 

  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要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药品安全虽然涉及的部门较少,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各环节监管一定要到位。为了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口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促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逐出市场。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药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让他们无所遁形;对守法经营的企业要列入“红名单”,给予各种便利。企业也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此外,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通过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任何地方、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食品药品整治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出声势,抓出实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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