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市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快建设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对于促进我市畜牧产业的突破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规划,狠抓落实,从政策引导、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资金投入、科技支持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广元市畜牧食品局
关于加快建设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的意见
畜牧业是我市农业六大特色支柱产业之一,是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传统骨干项目。根据目前畜牧业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市场新形势,为推进畜牧业的突破性、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市畜产品适应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加快畜牧业富民富财政的步伐,特提出建设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的意见。
一、加快建设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的必要性
(一)是应对加入WTO带来的挑战和实现安全消费的必然要求。畜产品药物残留、重金属超标、动物疫病是影响市场消费和制约我国畜产品出口的瓶颈。2001年欧盟、俄罗斯、日本、新加坡、韩国等主要畜产品进口国,曾以我国兽药残留监控、动物疫病防治存在缺陷为由,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安全消费意识越来越强。为此,国家农业部决定从2002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目前,京、津 、沪等畜产品的主要销地均已实施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而我市主要畜产品有2/3左右必须外销,不符合市场质量要求和安全保障的畜产品必然就没有市场。
(二)是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目前,与畜牧业发达地区和国际市场比较,我市畜产品呈现为无标生产、无标上市和无标流通的“三无”格局,质量保证体系尚不健全和完善。按照市场优质优价的原则和现行市场价格,建成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并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后,预计我市人均牧业纯收入将在目前335元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以上,富民增收效果十分明显。
(三)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突破性发展畜牧业的需要。2002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已达21.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9%。市委、市政府将畜牧业作为全市农业发展的六大特色产业之一,作出突破性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实现畜牧业的大发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要求,就必须在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注重畜产品质量的提高,以建设无公害畜产品基地为契机,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我市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市场为导向,管理为手段,科技为支撑,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程监控。从2003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全面建成以猪、牛、羊等为主的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实现主要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质量安全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要求,并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没有生产过程的无害化就没有产品的无公害,采用国家或国际标准是提高畜产品质量、确保畜产品卫生的重要措施。要把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畜产品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把标准化渗透到畜牧业生产全过程。一要净化产地环境,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畜牧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重点解决畜禽饮水污染和城镇近郊饲喂垃圾猪的问题,从源头上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二要严格执行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禁限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禁用、限用规定,凡已经省上认定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在基地区域内的饲料、兽药生产或经销商必须凭市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报告到县区畜牧食品局登记备案;不符合国家无公害畜产品基地饲料兽药安全监控要求和未按要求登记备案的,不得在无公害畜产品基地销售和使用。三要实行标准化养殖。要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总体框架下,按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的要求,重点加快制定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规范)。要实施标准公示制,基地所执行的标准要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四要积极抓好标准化养殖试点示范,重点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建立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养殖协会,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规范)、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进行疫病防治、统一质量检测 、统一售后服务。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发展畜牧业技术服务、流通、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将我市畜牧业生产经营由目前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模式转变为“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把农民改造为畜牧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工人”,把农户分散的小生产纳入严格的工业化生产的标准体系之中。
(二)实施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质量安全监控上求突破
实行市场准入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健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主要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的例行监测制度。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养殖环节饲养用水质量、重大人畜共患疫病实施监测,对动物尿样,市售无公害肉、肝的药物、重金属含量、有害微生物进行抽检,相关监测和抽检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启动生产基地和市场的对接活动,通过农商联手、农商合作,使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屠宰场建立供销关系,建立安全畜产品销售专柜或销售专区、无公害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配合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建立无公害畜产品市场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市场主办者责任追究制度和索票索证备案制度。
(三)加大培训力度, 使无公害的生产和消费深入人心
要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和饲养规程(规范)的培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广大养殖户的培训,使饲养从业人员掌握无公害畜禽生产的环境要求,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按标准、规程组织生产。加强对基层领导和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要实行资格证书培训制度,凡已经省认定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乡镇,至少要有1名经市以上培训考核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凡在无公害生产基地范围内生产经营饲料和兽药的,都应通过无公害畜产品政策、法规、标准等的培训。实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投入品市场专销制度。要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投入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氛围。
(四)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溯源性管理制度
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将畜产品安全信息作为农业市场信息体系的主要内容,及时向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建立畜产品安全承诺制度。要通过合同形式,大力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厂)与产地(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畜禽及其产品安全做出承诺。要逐步建全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的投诉召回、理赔和退出办事处和一体化办事机制。要建立溯源性管理制度。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在生产、用药、出栏、检疫等方面必须建有台帐记录,凡无公害生产基地应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养殖环节周转表,在向屠宰企业供应畜禽的同时,要附饲料、兽药使用等记录周转表。专销市场、专销区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带有销售标识,标明原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屠宰时间、重量、金额、市场名称、销售摊位等内容,以便发现问题以最快的方式追溯查处。饲养周转表、相关标识的管理办法由市畜牧食品局负责制定,与国家无公害标识配套使用。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无公害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畜牧业法律、法规。以查处禁用、限用、畜牧业投入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饲料、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从2003年起,全市每年开展1—2次畜牧业投入品综合整治活动,以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假、冒伪劣畜牧业投入品的行为。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畜牧食品局负责落实。要下大力气抓好畜产品批发市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有毒物质超标的畜产品要依法及时处理。要切实加强对产地环境的监测,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
四、强化领导,加强部门协作
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是我市畜牧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畜牧部门要切实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规范)的制定、培训、资格认证,搞好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检测,建好无公害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积极申报无公害生产基地认定和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工商、质监部门要配合畜牧部门搞好畜牧业投入品、无公害畜产品市场的售后治理。财政、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切实加大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