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养猪业是大理州畜牧业的优势产业。2005年全州生猪存栏234万头,肥猪出栏276万头,猪肉产量24.1万吨,占肉类总产的74%;全州生猪产值23亿元,占畜牧业产值的59%,农民人均生猪产值793元,养猪业已成为我州广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畜牧业建成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精神,加快我州畜牧业发展,特提出加快我州生猪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来谋划、推进生猪产业的发展,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规模养殖、集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规范化防疫,实现品质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大理州生猪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大理州生猪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把我州发展成为云南省优质肉猪主要生产基地,优质仔猪外销基地,猪肉系列加工产品外销基地,使我州生猪生产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排在全省的前列。到2010年,生猪存栏达260万头左右,出栏肥猪320万头以上,猪肉产量达30万吨,产值30亿元。使我州生猪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加工环节取得突破,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产品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使生猪产业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骨干产业,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三、扶持发展政策
建立生猪养殖小区及规模养猪场是提升养猪业水平的最有效途径。要按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示范基地,实现生猪产业建设基地化,基地建设规模化,规模养殖园区化,园区生产标准化的目标。
(一)以祥云、弥渡、鹤庆、宾川等县为重点扶持一批生猪养殖小区及规模养殖场。 发展生猪养殖小区及规模养猪场,年内投资20万元以上,年存栏1000头以上、出栏肥猪达2000头以上的小区或规模场,州一次性补助2.5万元;对投资35万元以上,新建存栏2000头以上、年出栏肥猪4000头以上的小区或规模场,州一次性补助5万元。
(二)扶持发展一批养猪专业村。 在鹤庆、祥云、弥渡、宾川四个生猪重点县,每个县扶持发展2个养猪专业村,对90%以上农户从事规模化生猪生产,最低户存栏15头以上、出栏肥猪30头以上,全村存栏5000头以上、出栏肥猪达10000头以上,并100%实行改良的养猪专业村,每户补助500元。
(三)积极引进优良品种。 按州的引种计划下达数,鼓励引进约克、长白、杜洛克父母代种猪和PIC优良品系,经县市畜牧部门鉴定合格,州农业局年底验收后,每头种公猪州补助800元,种母猪补助300元。
(四)明确用地优惠政策。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利用本集体的非耕地、荒山荒地、林地或废弃土地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要视作农业用地,享受有关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养殖小区的投资建设主要按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村社规划并筹建及管理,供养殖户使用;二是村社统一规划,个体承建管理,供养殖户使用;三是村社统一规划,养殖户集资筹建并使用。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完善良种繁育体系,优化品种组合。 配套和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和服务网络,是提高养猪业科技含量,保证生猪产品优质高效,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各地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良种繁育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力度。
1、完善良种繁育体系。一是依托国家和省畜禽良种工程项目,支持大理、祥云、鹤庆、弥渡、宾川等县市扩繁场改造和扩建。二是按照“民营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有基础、有能力、机制活的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种猪场,同时采取租赁、承包、转让、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国有种猪场、扩繁场的改组、改制步伐,实施民营化改造。三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良种繁育与推广体系,完善县、乡、村猪种改良站点。形成以优良品种为支撑,各类规模种猪场、扩繁场为龙头的多渠道良种繁育推广新体系。四是严格种猪引进管理,规范种畜生产经营,强制淘汰劣杂种猪,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引种和违法销售种猪行为。
2、优化品种组合,提高供种质量。祥云、大理、鹤庆、宾川、弥渡等5个重点县市扩繁场和各县供精站要积极引进约克、长白、杜洛克父母代种猪和PIC等优良品种或品系,加强种猪选育和饲养管理,提高供种能力,逐步提高我州良种猪的自给率。
(二)开发饲料资源,加强饲料管理。 饲料是养猪业最主要的投入品,饲料费用占饲养成本的60%以上,加强饲料开发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3、大力开发利用饲料资源。要大力开发利用我州丰富的饲料资源,积极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专用饲料粮食生产,在宾川、大理等重点区域推广饲用玉米,逐步扩大饲用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饲料原料供应能力。大力推广青绿饲料、利用良田种植优质牧草饲喂生猪,降低生产成本。
4、加强饲料管理。要根据农业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的规定,加强饲料管理和监测,严格禁止不合格饲料的生产和销售,严禁把违禁药物添加到饲料中。
(三)积极培育、引进和扶强龙头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效益。 加工是制约我州生猪产业发展的瓶颈。培植加工龙头企业是养猪业实现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和突破口。
5、引进和扶持加工龙头企业。州发改委、经委、财政、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税务、工商、国土、交通、金融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搞好建设用地、金融扶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市场信息、人才培训、所得税落实等方面的服务,为招商引资、引进培植大而强的肉类加工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6、整合屠宰加工企业。要通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市场准入等措施,积极引导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资源重组整合,淘汰加工条件差、管理粗放的肉制品加工企业,提高生猪产品加工的整体水平。云龙、鹤庆等县的火腿加工厂要不断加强新产品开发,实行深度加工。根据市场需求,以冷却肉、分割肉、小包装肉和直接食用的方便熟肉制品加工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开拓猪肉市场。
7、实施品牌战略。要突出品牌建设,扶持知名品牌,创建大理猪肉品牌。要把握新的消费趋向,突出优质、安全、生态、营养等特点,加强对地方名、优、特生猪产品的扶持开发,打造大理的生猪和肉制品品牌,培育具有大理特色的生猪品牌,开拓省内外、国外市场。要通过品牌战略,提高和扩大产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加快生猪产业发展步伐。
(四)培育市场,扩大流通渠道。 培育市场是养猪业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出路,要大力扶持流通环节,加大对生猪专业交易市场、生猪运销专业户的扶持,继续发挥大理州“滇西北生猪生产流通中心”的优势。
8、扶持发展专业市场。积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办市场,土地、工商等部门要给予支持,简化程序和手续,做好服务。扩建鹤庆县辛屯生猪交易市场,改建弥渡、宾川等县生猪交易市场,对新建年交易量达10万头以上的生猪交易市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9、扶持发展生猪经纪人队伍。对生猪运销大户及猪肉产品流通贸易的企业视其外销量给予贷款贴息,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生猪外销开通运输绿色通道。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是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提高其服务质量的关键。
10、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实行全员聘用制、报酬浮动制;实行站长、场长负责制、项目承包制;鼓励州、县、乡科技人员到扩繁场、供精站、养殖小区进行科技经营承包,进行试验示范。
11、创新机制。要彻底改变扩繁场、供精站由国家、事业单位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在保障技术路线得以贯彻落实、品种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采取租赁、承包、转让、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国有种猪场民营化改制步伐,实行自负盈亏。
(六)强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 完善的组织领导措施和目标责任制是确保生猪产业化目标实现的关键。
12、强化管理。州、县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与相关部门组成的生猪产业化发展领导组,负责对生猪产业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畜牧)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
13、明确目标、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规划和服务,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制定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层层抓落实,强化督查,分年度兑现扶持奖励政策,以确保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