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内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全国奶业行业造成重大影响,国家农业部召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奶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视频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加强乳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稳定奶业发展的紧急通知》,为全面抓好我市乳制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千方百计减少奶农损失,保证我市奶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乳品企业要深刻吸取三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这一事件对我市奶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从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奶农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抓好乳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乳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市有关乳品质量安全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报送工作,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原料奶生产、运输、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要进一步强化奶牛养殖环节的监管。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奶牛健康养殖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奶农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结合我市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引导奶农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向发展。严格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制度,规范以饲料、兽药等为主的投入品的管理,坚持兽药、添加剂使用质量溯源及安全停药期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驻场督查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在饲料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以三聚氰胺等为原料的“蛋白精”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生产中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对奶牛养殖饲料和自配料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二要切实加强和规范收奶站建设和管理。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对全市各收奶站点的清查整顿,对不具备基础条件、收购管理混乱、检验仪器设备简陋的奶站,立即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保证原料奶质量。三要尽快建立原料奶第三方公正监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实现原料奶收购以质论价。四要加强原料奶市场监管。工商、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奶农和收奶站经营者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原料奶收购和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压级压价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五要进一步加强奶牛疫病防控工作。目前,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已经展开,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加强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重点加强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和其他常见病的检疫净化和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尤其要加强畜禽养殖集中区、养殖小区(场)等疫情易发、多发区域的监测,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努力提高奶农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受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事件影响,我市6家乳品企业中有两家停产,周边部分乳品企业也出现停产和减产现象,乳品企业开始拒收和限收原料奶,导致我市北郊片区奶农原料奶交售困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抓好乳品产销衔接工作,维护好正常的乳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秩序。一是农牧部门、奶业协会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协调我市乳品企业和周边有条件加工奶粉的乳品企业按标准增加合格原料奶的收购量,引导乳品加工企业通过增加干乳制品生产量,扩大合格原料奶收购数量和范围,从维护我市乳品行业稳定、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维护正常的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和销售秩序,避免奶农倒奶和因为奶农严重亏损而宰杀奶牛现象的发生,保护奶农合法权益,稳定乳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二是农牧部门要深入奶牛养殖场户,帮助奶农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分析此次事件对奶业产业发展的影响,科学评估经济损失,研究提出有效救助措施。建立动态信息日报制度,密切关注生鲜牛奶生产、销售情况,特别要关注奶农倒奶、杀牛现象。三是质检、工商、商贸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乳品企业加工、销售基本情况,建立动态产销分析制度,对合格的乳制品要积极做好货源组织、消费引导及宣传工作。四是奶业协会要积极倡导乳品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生产单位加强行业内部自律,把原料奶和乳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四、依法进行乳品市场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依法全面加强乳品市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乳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全方位、全批次、全过程监测,强化原料进口、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对进厂原料奶和制成品加强三聚氰胺等污染物的专项检查,做到不合格原料奶不进厂、不合格产品不出厂、有问题产品不销售,确保乳品质量安全。要认真开展乳品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奶粉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强对奶粉市场零售价格和原料奶收购价格的监测,坚决打击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