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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整治废弃食用油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1-08-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2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构建科学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环保部、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废弃食用油脂(泔水油)的收集、处理等活动,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消费市场,确保餐饮、宾馆、学校食堂等单位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用油,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整治方法  紧紧抓住“回收、加工、销售、使用”四个环节进行整治。对餐饮、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等的食用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其建立食用油使用台帐。指导各餐饮单位、宾馆、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学校食堂等定点存放废弃食用油脂,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去向台帐,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指导其建立产品去向台帐,并设立专人负责制,定期检查,明确销售渠道,坚决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物链,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用油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生产加工食用油的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健全产品销售台帐,定期检查原料来源、产品流向。加强对工业油脂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将工业油脂冒充食用油脂销售,依法查处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泔水油等非食品原料生产使用油脂或掺假、拌假的行为,杜绝废弃食用油脂流入市场。

 

  (二)市工商局要对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食用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工业用油冒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散装食用油进行检测,督促散装食用油批发和仓贮经营者完善查验登记、不合格退市等自律制度。对未经工商注册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点予以取缔。

 

  (三)市卫生局对餐饮企业、宾馆、学校食堂等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排放行为,指导建立食用油使用台帐制度和采购索证、验收等制度,对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用油单位依法查处。

 

  (四)市建设局要指导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规范餐厨垃圾存放行为。要求厨房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分处、定点放置,对每天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及时清理保证不过夜。

 

  (五)市规划局指导城管部门对市面乱摆乱放废弃食用油脂及不合规范的回收容器进行查处。督促、检查夜宵摊点的废弃食用油脂排放行为合乎规范,保持市容整洁。

 

  (六)市环保局要把好审批关,对申请设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的生产资格按国家标准进行资质核准。指导各餐饮企业、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企业等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正确排放。

 

  (七)市教育局会同卫生部门要对全市各中、小学校食堂食用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健全食用油使用和废弃食用油脂运出台帐,杜绝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返回餐桌危害师生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八)中卫日报社、中卫电视台要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四、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自2009年5月20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规范阶段:(5月20日—7月20日)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餐饮、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进行自查自纠,建立相关台帐。

 

  2、清查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依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把废弃食用油脂用作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3、规范巩固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各监管部门要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废弃食用油脂流向台帐,将回收者的单位、地址、姓名、电话、出售数量、用途等详细登记,并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工处理。建立废弃食用油脂追查溯源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

 

  (二)督查落实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部门年终考核。

 

  五、整治要求

 

  (一)各县、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整治与规范有机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打击、取缔非法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点,另一方面,各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设立具有合法资质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回收容器、统一回收时间,工作人员穿着统一识别服,持证上岗。

 

    (四)各县、各部门要确立一名领导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设立联络员,主动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7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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