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近期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近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3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菜篮子”区、县(市)长负责制
前段时期的低温雨雪天气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同时春节期间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将大幅增加。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的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落实“菜篮子”区、县(市)长负责制,各司其职,尽快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制定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二、抓好农业生产
农业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定生产;要加大对上市农产品的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市级“菜篮子”基地要按照春节生产计划,落实好防灾减灾措施和农业生产用工,确保上市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各市级“菜篮子”基地直销点要及时采取平价销售等措施,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稳定市场价格,让利于民。
三、保障市场供应
(一)组织落实货源。商贸等部门要全面掌握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确保蔬菜大路品种经营周转储备数量。要发挥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的作用,加强与产区基地的联系,鼓励其积极组织适销货源,加大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投放力度。
(二)加强产销对接。农业、商贸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基地产品的直供、直销、配送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主体与企事业单位、超市、社区、居民家庭等消费对象进行对接,进一步开展“菜篮子”产品直通车进社区活动,减少流通环节,方便居民选购。
(三)降低流通成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农产品流通用电用水工商同价等政策,利用价格调节基金,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在春节前后菜价涨幅较高时,工商、商贸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减免进场费、摊位费,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对市场进行调控,并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减免费用、商品差价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四、完善服务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方便“菜篮子”产品的市场流通;在大雪等大范围灾害性天气下,要及时启动预案,确保“菜篮子”运输车辆从基地到城区的道路畅通;要认真执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两个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交通运输、物价、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缴道路通行费,并予以优先便捷通行。农业、贸易、工商、物价、气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研究制定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的动态检测预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的行为。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确保在春节前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和慰问金发放到位。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管理,确保菜价稳定;要切实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