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发改局,畜牧、农技、农机、热作、乡企、农经、农业执法(局、办、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十二五”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海南省十二五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划.doc》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