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三鹿集团先后接到消费者反映的婴儿食用奶粉后的患病信息,而该集团在8月初也早已查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该集团一直瞒报了这一事实。即使在9月11日全国许多地方爆出结石病问题时,而且都确认了患病婴儿使用的都是三鹿奶粉的情况,三鹿方面接受采访时还在说:三鹿是奶粉行业品牌产品,有很多年的历史。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患病婴儿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9月13日新华社)
好一个“还没有证据证明婴儿是因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这是一个多么恶劣的回应。从甘肃到山东,从江西到湖北,这么多孩子都疑因服食三鹿而患肾结石,怎么能轻言“目前还没有证据”?更何况有此之前企业已经知道了三聚氰胺的问题,明白结石病的病因。事关这么多婴儿的生命健康,还可能有无数婴儿食用着这种奶粉,首先想着的还是尽可能地撇清关系,尽可能地推卸责任。商业道德何在、社会责任何在,作为企业社会公民的基本良心又何在?
说“尚未有证据证明患病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是一种“无问题推定”逻辑,先假定三鹿不存在问题,然后寻找证据证明它存在问题。而说“尚无证据证明致病原因并非三鹿”则是“有罪推定”逻辑,假定三鹿有问题,然后证明它不存在问题。
选择“有问题推定”还是“无问题推定”的逻辑,主要看他们是把孩子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还是把自己的商业利润置于一切之上。如果把孩子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即使再小的可能也要先假定存在问题,宁可奶粉滞销也不让孩子再受伤,宁可冤枉了三鹿也不让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伤害到孩子,在未严格排除嫌疑之前决不轻言“与三鹿没有关系”,让公众对三鹿保持充分的警惕,避免可能的问题奶粉继续伤害孩子。可如果把商业利润置于一切之上,则会竭力撇清与问题的关系。显然,三鹿选择了后者。回想当初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奶粉生产厂家选择的也是竭力推卸责任,指天划地地说“无证据证明大头娃娃与奶粉有关”。
商人轻率地说“尚未有证据证明患病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也许可以理解,毕竟惟利是图是商人的本性,可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初期似乎也选择了这种“无问题推定”逻辑。甘、豫、赣、鄂等地先后爆出许多相似病例,可相关监管部门一直没有向社会针对三鹿发出预警信息,有的说“不便透露进展情况”,有的说“表示严重关注”,有的甚至连三鹿的名字都遮遮掩掩。
食品安全事关人命,反思结石奶粉事件,绝不能放过这种“无问题推定”的无良逻辑。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