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遭到了众多的反对,公众对于民族品牌的厚爱当然值得肯定,但如果所谓民族品牌就是指纯粹的内资企业的话,实际众多知名的民族品牌代表,无不早已和外资之间开展了不同方式的紧密合作。正如商务部官员说的,汇源在境外注册并在中国香港上市,品牌虽然在中国发源,但是已经受外资控制,现在只是换了一个外资而已。
汇源收购案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商业行为,追求的是交易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可口可乐与汇源,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而且汇源并非国有企业,其他人若要横加干预,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我们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民族品牌,可是民族品牌的所有者却要将其 “当猪卖”,我们又如何能保护得了?保护的前提是要发展,而发展企业和决定将企业易主一样,终归都是品牌所有者自己的事,公众是无法代劳的。
汇源在发展之初曾将民族品牌的大旗高举,如今却放弃民族品牌独自套现65亿元,需要用之以谋利的时候,把民族品牌“当儿养”,需要用之以套现的时候,把民族品牌“当猪卖”,难道不恰好证明了企业家口中的民族品牌根本靠不住吗?联名上书商务部的企业也是一样,他们虽然利用的是大众情绪,可实际办的却只是为己谋利的私事。他们并不热衷于关注汇源品牌的未来,他们也并不反对甚至非常期待与外资合作,他们所关注的只是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对自己利益的影响,这和公众关注的保护民族品牌完全不是一回事。
对于公众而言,正确的关注立场应该是消费者的立场,否则就只会被那些自身也与外资存在千丝万缕联系的所谓“民族企业家”所利用。换句话说,汇源收购案只关乎消费者利益,而无关乎保护民族品牌。而且我认为,消费者利益立场,也应该是商务部在审查这起收购案时所应秉持的立场,即严格按照《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考察收购行为是否涉嫌垄断,是否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事实上,不愿站在消费者的“低度”来看待市场经济的商业行为,并不利于民族品牌的强大。因为让民族品牌做强做大的,是消费者的鼎力支持。否则,一边做民族品牌的高音吹鼓手,一边做可口可乐的忠实消费者,真正的民族品牌根本无从受益。做民族品牌的忠实消费者,要比做民族品牌的高音吹鼓手有价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