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长达28页码的调查报告,用详尽的数据和活生生的实例,揭开了跨国公司可口可乐违规用工的丑闻——当人们看到这丑陋的内幕,尤其是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的事故频发、随意解雇、工作超时等悲惨遭遇时,真有点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意味着,跨国公司巨头在疯狂赚取超额利润的同时,不但没有做到让中国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且,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在这些资本大亨所赚取的利润中,很大一部分是牺牲中国员工的利益而非法索取到的。
近年来,世界跨国公司包括可口可乐公司,不仅把自己伪装成遵守中国法律的忠诚卫士,而且还经常炫耀自己是“企业公民”,勇于担当社会责任。譬如,2006年可口可乐荣获“中国十大慈善企业称号”;2005年获得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2005年中华慈善奖”。但看到这份调查报告后,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它们表里不如一,明一套,暗一套。
哪么,素以强调“企业公民”著称的跨国企业,为何一旦进入我国,就开始“变脸”,屡屡践踏我国的法律底线呢?
我们固然可以指责某些跨国企业的“两面三刀”和虚伪性,但是我们同时更应该思考,为何在母国或者其他西方国家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到了我国后却变成了“坏孩子”了呢?我想,除了这些企业追逐利润的天然本性,中外国家的法律势差,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宽松的违法氛围和环境。
所谓中外法律势差,主要表现在,我国的法律不仅漏洞百出,有可乘之机,更为重要的是,与国外法律相比,国内的大部分法律法规由于出手太轻,处罚不严,因而,对跨国公司根本没有任何震慑和威力。
以劳务派遣为例,国外对派遣劳工的保护最为得力,不少欧洲国家针对劳动派遣制定了专门法律,凡是违规操作的企业,除处罚异常严厉外,还对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反观国内,我国在劳务派遣上,不仅存在法律上的真空,而且在违规处罚上,只有可怜的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
正是由于中外法律存在巨大的势差,国外企业在国内违法违纪呈泛滥的态势。比如,跨国公司的忽视劳工福利、克扣员工资、甚至外商老板公开辱骂殴打员工等等事件,频频进入公众的视野;还有,跨国公司每年恶意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此外,从德普到沃尔玛,从索尼到家乐福,人们印象中做生意很规矩的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有愈演愈烈之势,行贿已经成为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生存的“潜规则”。等等。
维护劳动员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生存环境,仅靠企业自身的操守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依赖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强势法律,以及严格的执行力,才能训服强大的资本实体。因此,我们必须构筑强势化的法律环境,包括对跨国公司及外商企业的铁腕治理,迫使企业这个“资本怪兽”尊重中国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遵从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作者: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