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中国政府两年前大力整治后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但产品质量有法可依,而食品安全却无章可循。因此,中国多采取专项整治之药,来医治食品安全之疾。
最新统计,自去年年底中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迄今共接受各种渠道举报的违法添加和滥用投诉一千三百九十四件,查处一千二百七十四件,涉及货品价值五百一十四点九万元。
也许不假时日,中国首部保护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销售、问罪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食品安全法》将问世。据报载,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将于二00九年二月末接受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四次审议。
据认为,该法律草案将秉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各环节都设置了严格的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食品召回制度、强制检查制度等,并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些置大众生命安全于不顾,在食品生产中掺杂使假,甚至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之徒,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正因其头上没有悬着法律这把“达摩克里斯剑”。
仅从吊白块豆腐、山西毒酒,到安徽假奶粉大头娃娃和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诸多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皆因食品安全违法者所承担的成本过低,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没有具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款对其违法行为约束、震慑及量刑。
据有关方面披露,提高赔偿及罚款额度成为公众最大的诉求。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透露,有望于二月底出台食品安全法,有可能将“损一罚十”列入这部法律。
但有人认为《食品安全法》的“损一罚十”可能很难令公众认同。因为食品和普通商品还不一样,如果一袋奶粉只有十块,“损一罚十”也只有一百块,但消费者实际的损失远不止这些。
也有人认为,食品安全法草案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原则,对相关部门的权责进行了明晰的界定。但在公民权利往往无法对行 政权力形成有效制约的情形下,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权责原则能否践行仍难以保证。
大众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更加关注有关执法部门是否能够真正履行执法职责,把好食品安全这道法律关卡。
分析人士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解决,相应的法律是前提,在法律框架下,执法则是关键。
民以食为天,中国百姓期待一部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能够真正维系他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天”,否则,“天”塌下来,安有完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