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国人造成巨大伤害的“三鹿奶粉”,居然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消息传出,三鹿集团再次为千夫所指,奖励制度也遭到质疑。笔者倒是在想另一个问题,明年国家科技奖,和食品相关的新技术会不会集体缺席?
对于热衷食品新技术开发的企业来说,“三鹿”一出,创新积极性难免打折扣:如果放弃创新,严格遵守传统路径,虽然无“功”,至少不会有“过”。对于主持科技奖励的部门来讲,科技评奖本来就难,评食品类奖难上加难,因为它事关每个人的“口福”和健康。那么干脆不评,至少不会有非议。
若果真如此,无疑又是一个“因噎废食”的典型案例。食品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正因此,才更需要业内人士不断开拓创新,开发出成本更低,或是营养价值更高的新工艺、新产品。越是议论纷纷的关键时刻,越是要明确鼓励创新的立场。
当然,我们鼓励的是符合公众利益,为百姓健康造福的创新。现在常说“企业是创新主体,因为它们对市场最敏感”,多数时候忘了这句话是有双重意思的:对市场敏感,固然有创新动力,但也不排除为追逐市场利益,昧着良心“创新”。这种牺牲公众利益的“创新”,一定要严惩不贷,这样才是对“正派创新”最大的支持。
要保证获奖项目经得起检验,现有的评奖方式也应有所改变,除了公正客观的前提,还应适当延长评价周期。一个项目今年出成果,明年就报奖,固然“新鲜”,但很难对其社会效益作出准确判断。论文发表数、专利申请数和经济指标,都能通过数字统计完成,唯独社会效益,必须长期接受市场和百姓的检验。如果一个企业、一个地方政府不急于出成绩、争名誉,给科技成果评价留出一段“缓冲期”,应该不是难事。
希望明年的科技获奖名册上,能见到一批实至名归的食品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