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食品添加剂在民间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关注度,它已经被一些媒体当作制造新闻效应的保留素材,即使没有食品安全事件,只要稍一策划,一篇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报道仍可变成一枚投石,在读者中激起波澜。当然,如果媒体关注食品添加剂是基于科学态度和引导理性消费的目的,一石之下,激起的应该是美丽的浪花。但是,仅仅为了吸引民众眼球,而不顾及科学性,也疏于或懒于对报道涉及的相关问题求证,那么就很可能成为一朵“恶之花”。
比如,近日某媒体就人们“一天吃进多少食品添加剂”做文章,试图以“量”为卖点,引人“警觉”。整篇报道延伸着这样的逻辑:食品添加剂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数量之多令人吃惊”,在其包围中,人们的饮食健康充满风险。很明显,该报道“多即非善”的观点,指向一个错误的逻辑起点———食品添加剂是不安全的,或者说,食品添加剂本身是无益的。
正如食品科学领域的专家们指出,比起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民众对食品添加剂问题的错误认识更让人担忧。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但民众若形成了对食品安全的非理性认识,并固化为一种左右其判断和行为的“理智”,这不仅不利于我国整体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而且会对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虽直接导源于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但一些媒体在报道事件时一贯的非科学态度和消极倾向也难辞其咎。事实上,受一些媒体的影响,许多民众对食品添加剂误解至深,已经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了。前文提及的那篇报道向民众传达“多即非善”的观点,就是消极引导的一个典例。
现在,我国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问题专家在尽最大努力改善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同时,还要花费不少精力消除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各种误解,而为食品添加剂正名,似乎成了一项绕不过去的工作。面对媒体的追问和人们的误解,许多食品安全专家感到很无奈,只能一次一次地重复这样的话:“食品添加剂现在比窦娥还冤,世界范围内发生了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没有一件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都是‘非法投入物’,它们是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另外的东西,而食品添加剂却一直在为它们背黑锅。”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分类、使用范围、用量标准等情况,在我国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中,均有科学的解释和详细的罗列,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普通消费者,只要花点时间,都能够查找出来。比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按照食品添加剂所起作用的不同,将食品添加剂划分为22大类、2148种,且不断有新的增补品种加入。在我国,所有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均经过申请和严格的毒理评价,首先由全国的医学专家对其毒理学进行评价预审,然后由全国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讨论审定,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由卫生部发布。所以列入使用名单的品种,均是慎之又慎才确定的,并规定了其使用范围和最高使用的限量。因而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苏丹红”、“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等“热词”,没有一样是食品添加剂,但一些媒体在报道时却习惯性地给它们穿了食品添加剂的外衣。食品添加剂无辜遭受池鱼之殃不说,还承担了千夫所指的恶名,把食品添加剂背上的黑锅卸下来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