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流行一个顺口溜:开酒楼,不是绘画,也不是绣花,对食客绝不能温良恭俭让。面子上,消费者是上帝;背后,被忽悠者却是小鬼。这种分裂,恰恰折射出市场机制丧失道德温情,在于协同利益配置的“同情心”被扭曲。
若非记者打入酒楼内部,大堂桌面上的“成品”中,大约很难找到酒楼黑幕的蛛丝马迹。卫生,显然是比安全更高的标准。这个月,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了,可新法对“炒锅里面洗扫帚”怕也是有心无力。食品不安全的可以法办,不卫生的潜规则怎么办?
有人说立法吧,但如果开餐馆的都把食客当成喂泔水的猪,法律补丁再多,摄像头再高清也没用。在法律管不到、监管顾不上的炒锅、台布等事物上,或其他食物供应环节,真正起作用的是市场道德,是一颗将人当人看的最起码的“同情心”。“同情心”有两种:一是在家庭、亲属和朋友等私人小圈子里,它无须倡导,属于私利范畴,“炒锅里面洗扫帚”之恶,绝不会发生在自己家里。另一种“同情心”在公共领域,它需要培育与引导,不会与生俱来,属于尊重他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行为,做菜给“外人”吃,心存同情与否,行为殊异。
对“外人”是否有同情心,是衡量市场机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从现实看,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市场在对“外人”的态度上呈现出集体化的差异,且这种差异不与市场发达程度成正比。这说明:“同情心”的确可以后天习得;“同情心”主要不是靠体制、机制监督出来的,而是靠道德文化的力量,靠社会信仰。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里推崇市场运行机制的效能,又在他貌似自相矛盾的《道德情操论》中强调市场中的人性与道德。现在,我们已能基本能达成一个共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若缺失诚信、同情心、责任感等基本的道德要素,市场经济还是会引发灾难,华尔街金融风暴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明证。
“同情心”不仅是纾解酒楼黑幕的治本之计,也是防范“公地悲剧”、“搭便车”等公共风险的良药。我们正视纯粹市场机制的力量,但类似酒楼黑幕等问题也一再提示我们:过于理性与工具的市场,未必是个好东西;缺少道德和同情心,市场经济必然是坏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