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检验检疫机构在对某公司一批出口至德国的巧克力锅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产品的档位标识与产品对应功率不一致,不符合进口国安全标准。该产品工作在较低指示档位时,产品实际功率较高,而产品工作在较高指示档位时,产品实际功率反而较低。
据了解,此巧克力锅是该公司自行开发的一款新产品。为了加快生产进度、抢占国外市场,该公司在产品定型之后,省去了必要的产品生产过程策划,未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和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就批量生产。工人在生产时由于混淆了控制开关的连线方式,造成开关对产品的控制与预定的目的不一致。最终导致产品整批不合格,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作业指导书是为保证过程的质量而制订的程序,为开展纯技术性质量活动提供指导。但是在实际出口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种作业指导书不“作业”的情况:一是生产企业无作业指导书或相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要求;二是企业虽然编制了作业指导书,但是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不是充分、适宜的;三是企业未在生产线上及时、有效地悬挂对应产品的作业指导书,或是作业指导书悬挂的位置与实际操作岗位不符。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加强相关作业指导文件的编制和工人的操作技能培训。不能盲目缩减生产过程的指导环节和必要的验证程序。(陈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