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协在媒体上发出公告,公布广西6个厂家共7个品牌的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6月27日,这6家工厂的负责人到水协讨说法,认为抽检过程程序违法,还说此前水协相关人员提出只要交3000元~5000元就可以“内部处理”。这些负责人认为,正是由于他们不愿意交这笔钱,才遭到这种待遇。为此,水协的会长表示,该份公告是没有经过他的签字而发布出来的,是由于他监管不力所致。(6月28日《当代生活报》)
行业协会代表着行业内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本应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可以不顾行业信誉向企业勒索“保护费”?依我看,广西水协与其说是水协倒不如说是“水霸”!对于水协沦为“水霸”,似乎容易处理,那就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水霸”是怎样炼成的?该如何保证行业协会的公信力?
按理说,行业协会是无权对企业产品进行检测与鉴定的,桶装饮用水质量合格与否也不是水协说了算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桶装水的生产过程是由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流通领域的桶装水是由工商部门进行检测。那么,广西水协为何还会对企业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在媒体上发布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抽查公告呢?答案是——今年6月1日,该地工商局委托水协对流通领域桶装水进行检测,水协又委托了广西某单位进行检测。
实践表明,公共权力由于具有支配性、强制性、控制性、利益性,一旦被利用就极有可能沦为道德卑劣者谋取私利的工具。不难得出,广西水协之所以沦为“水霸”,根本问题就是在缺乏自律的基础上又平添了一份公共权力。换言之,如果政府部门不将产品质量检测权委托给水协,水协是根本没有“资格”向企业收取“保护费”的。
诚然,政府部门由于人力、技术局限,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各个环节的监管,因而才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相关的行业协会。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不可以,问题在于,政府部门将公共权力委托给行业协会组织后不该一托了之、疏于监督甚至放任自流,否则,行业协会势必成为作恶多端的“魔王”。
一句话说到底,广西水协沦为“水霸”暴露了公共权力托管的软肋,各地应当举一反三,加强规范与监督,避免类似现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