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数日前,当露露被爆出隐藏保健食品身份,且没有标注不适应人群的消息时,各路记者纷纷致电露露。结果电话那头的居然快动怒了,称记者要采访的对象不在办公室,而且什么都不会说。不同媒体的几个记者都不由惊叹:真是猛啊。
业内人士一再说:饮料取得保健品批号,在宣传时不加以强调功效,用“食字号”进行销售宣传是可以的。但以普通食品报批销售,而在宣传时夸大功效,则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企业有义务做出消费提醒。这已是大家都非常明白的道理。
露露犯了一个跟王老吉一样的错误。幸好它没有王老吉红,所以还没有被消费者天天追着问为什么不标注不适应人群。
可是,一个标注有那么难吗?加一行字,省去诸多烦恼。却竟然让如此多大牌企业不愿为此妥协。估计不是我等能够想通的。有朋友笑说:一个美女,你让她背上贴块“脾气不好”的牌子,有谁敢娶呢?想想可能是同一个道理。(点评:吴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