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10月7日报道,中秋过后,北京一些市民遭遇回收站拒收月饼礼盒的尴尬。原因在于,礼盒中含有金属、泡沫塑料等其他成分,不易分解,厂家不愿回收。这样一种现实,直观上或许让公众尤其是环保志愿者对月饼生产厂家大加鞭挞,但细勘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的政令后,予人更重要的信息是,围绕月饼变相的过度包装,既应该修订国家标准,也应该强化政府部门政令的严肃性。
月饼国标规定,月饼宜采用单粒包装;同时又规定包装可有盒装形式,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不能不说,如此关乎月饼包装的国标,重视了对月饼品质的保护,而于已泛滥成灾的月饼多层包装,并没有针对性规范,相反却在国标中预留了空间,为现在“塑料托上面有个小纸盒,里面装的月饼还有一层塑料膜”提供了模糊依据。
此外,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月饼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2008年发改委等五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通知》。应该说,政府部门反复就月饼包装问题发布政令,应该能够遏制月饼包装分解难的问题,但一方面这些政令效力尚存,另一方面不易降解的包装材料却大行其道,说明政令刚性和约束性有待加强。
依据去年全国月饼市场销售额的测算,一年生产月饼礼盒所消耗的树木达4000-6000棵,月饼包装的资源浪费依然是个大问题,如果考虑到包装中还要搀杂金属、泡沫塑料等其他成分,使整个包装难以降解,很可能形成一次性资源消费和环境污染,那么即使在目前月饼国标的指导下,月饼过度包装问题也奢谈有效改观。
可见,月饼国标的修订已是迫在眉睫。只有在月饼国标修订中充分关注月饼的过度包装,并且增强国家政令的严肃性,对一些变相过度包装的产品提起公诉和赔偿,才能促使月饼包装从量上限制向质上优化转变。(王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