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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有机产品

   日期:2009-12-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6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上的有机产品越来越多,有机菜、有机奶、有机水果、有机粮食……那么,什么是有机产品?对有机产品认证是如何监管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门走访了国家认监委。

    什么是有机产品?

    根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的定义,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该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这个标准并不能让我们直观地了解有机产品的产品特性。实际上,有机产品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的一个产品。为了了解有机产品,我们不能不对有机农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是:遵照一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农业关注的不仅是产品,而是整个生产体系的综合效益。它在减少了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提高农产品安全性的同时,还有效保护了农田及其他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同时,有机农业不使用化学肥料,避免了化学肥料带来的氮磷流失及由此而引起的水体富营养化;通过合理的耕作措施,切实防止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通过农业废弃物如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的综合利用,有效减轻了农村废弃物不合理利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有机农业在国内外的发展

    有机农业于20世纪20年代发端于德国和瑞士,随后一部分先驱者如英国植物病理学家霍华德爵士、巴尔芙女士、美国的罗代尔等也先后开始了有机农业的实践。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发达国家石油农业的高速发展,化学肥料和农药对土壤和环境的影响日渐显现,有机农业也从当时的环境运动获取了力量,有机食品市场初步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于1972年在欧洲成立,目前已发展成为容纳100多个国家700多家会员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IFOAM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是有机农业运动发展的里程碑。

    随着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有机产品的市场销售额也日趋增长。根据Organic Monitor(《有机观察》)估计,2007年全球有机食品和饮料的销售额达到460亿美元,是8年前的3倍(1999年全球销售额约为150亿美元)。发达国家的有机产品消费达到本国全部食品市场的比重的2%,其中有的国家如奥地利则已经达到8%以上的水平。近年来,发达国家有机食品的年增长率保持着20%~30%.据欧洲着名有机咨询机构FiBL(欧洲有机农业研究所)和IFOAM2007年度的统计,截至2007年,全球已有超过120万个有机农户,总面积3 220万公顷。

    中国有机农业的起步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9年,多年积极从事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研究、实践、推广的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农村生态研究室加入了IFOAM,成为中国第一个IFOAM成员。该研究室的科研人员并于1990年,参与了按照欧盟有机标准对浙江裴后茶园和临安茶厂进行的有机认证检查,揭开了中国有机农业认证的第一页。

    1994年,经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中国首家有机食品研发机构--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成立,并于2003年2月获得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认可,成为中国第一个获得国际认可的有机认证机构。

    中国的有机产业是由于国际市场对中国有机产品的需求而起步的,而国内有机产品市场于1999年后才在中国真正出现。目前,国内市场的有机产品已涉及蔬菜、茶叶、大米、杂粮、水果、蜂蜜、中药材、水产品、畜禽产品等20多个大类500多个品种。根据国家认监委统计,截至2006年底,中国获得有机认证的有机种植面积已达到约100万公顷。

    中国有机食品出口额在近几年一直呈逐年增加的态势,根据估计,2006年中国有机产品出口总值超过4亿美元,国内销售总额超过40亿元,但由于市场开发相对滞后,每年都仍有相当比例的经过认证的有机产品未能按照有机产品出售。目前,中国出口的有机产品主要包括大豆、茶叶、蔬菜、杂粮、水果、蜂蜜、中药材等,出口对象主要为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等。

    有机产品的标准

    我国《有机产品》(GB/T 19630-2005)国家标准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是"生产"(GB/T 19630.1-2005),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野生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和蜂产品等内容;第2部分是"加工"(GB/T 19630.2-2005),规定了有机食品、纺织品的加工要求;第3部分是"标志与销售"(GB/T 19630.3-2005);第4部分是"管理体系"(GB/T 19630.4-2005)。

    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是在吸收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有机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与国际接轨的原则,而且在许多方面比主要发达国家的标准更加严格。如在允许使用的投入品方面,比欧、美、日都少,显得极为严苛。中国有机产品标准还规定有机产品中的农残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规定的农残限值的5%,而许多农药残留限值的5%已接近仪器的检出限。另外,将管理体系单列为国家标准的一个部分,这在国际上尚属首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于规范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体系的高度重视。

    有机产品的标识

    国家认监委制定了统一的有机产品标志,使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地识别有机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过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标签上使用"有机"字样,并应使用中国有机产品国家认证标志。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如图:

 

    在有机产品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者以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应当使用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该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转换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CONVERSION TO ORGANIC) .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有机产品的监管

    1995年上半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和发布了《有机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以及《有机食品生产与加工技术规范》。2001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相继发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有机食品技术规范》(HJ/T 80-2001),并成立国家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批准了OFDC等首批认证机构。

    2003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将有机产品认证认可管理工作正式移交到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我国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成为地方有机产品认证监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2004年、2005年先后制定发布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2005)、《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结束了认证标准、认证要求不统一的混乱局面,这是中国有机产品事业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标志着中国有机产品事业迈上了一个规范化发展的新台阶。

    在新的食品安全形势下,作为我国有机食品认证的主管部门,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和《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每年都组织力量对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认证标志以及获证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据不完全统计,6年来,国家认监委累计组织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机构67家/次、抽查有机获证企业1318家/次,检查有机获证产品1622批/次,对各有机认证机构发出整改/行政告诫书58份,实施行政处罚119件,撤销了6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

    国家认监委还建立了"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GOV),消费者如对购买的有机产品存在疑虑的,可登录该网站进行查询、核实。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涉嫌虚假认证、违规咨询、假冒有机认证产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随时向国家认监委或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投诉,国家认监委将根据举报线索,认真查办,绝不姑息!

    同时,国家认监委还组织力量,对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近两年的抽检结果显示,有机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由此可见,不断完善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体系为保障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促进有机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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