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议国家对花生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建议是:
第一,实施花生振兴战略。应从战略上发挥优势,有效抵御食用油市场的外来冲击。为提高花生产业化水平和国家竞争力,建议把花生种植作为开发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的重要措施,把花生深加工作为振兴我国农产品加工的支柱产业给予优先扶持。可以考虑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涉农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花生产业振兴规划》、《花生种植布局规划》和《花生科技支撑规划》,形成系统完整、高效运转的制度保障体系。
这一战略的要点应当包括:一、建立高产量、高含油量和高油酸的三大品种育种计划;二、推广地膜覆盖栽培、机械化生产和基因工程等先进技术,形成精准农业发展模式;三、制定配套的产业保护和支持政策,保证种植、储运和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关联参与者都能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
第二,建立花生种植基地。为了表明振兴花生产业的政策导向,我们建议发出积极而明确的信号,首先把花生增补进农业部《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在长江以北省份优化种植布局,重点在新疆和沿黄河8个省份形成优势产业带。可以考虑在山东和辽东半岛建立出口花生产业带,在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建立油用花生产业带。
尤其呼吁在2010年春播之前,出台扶持花生种植的政策措施:一、实行良种补贴每亩60元、种植面积和农资综合直补每亩83.97元,对产量、农机具购置和保险保费给予高额补贴;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选育优良品种,给予每亩60元直补;三、做好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配套建设,在花生主产区探索“企业得原料、农民得实惠”的产业化运作模式。
第三,扶持花生龙头企业。通过税收、信贷等方面,扶持3~5家以花生育种和栽培为主的地区层面的龙头企业;以花生产品销售和储运为主的物流层面的龙头企业;以花生榨油和食品为主的加工层面的龙头企业。
第四,鼓励花生科技创新。着力在花生新品种培育,地膜覆盖栽培、机械化生产和基因工程等先进技术,以及花生油压榨工艺上进行科技创新。
第五,整合花生行业资源。要实现我国食用油50%自给率的预期目标,就必须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开发利用土壤贫瘠和气候干旱地区的非耕地资源,选择高产、高出油率的油料品种进行突破,花生完全符合这个方向。预计到2020年,我国花生原料需求量将达2100万吨以上,这预示着在现有产量的基础上还应增长40%以上。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整合花生行业的各种资源。(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