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质检总局已公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从而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本市业内人士表示,这表明食品安全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记者看到,意见稿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表示,“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而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合法营业执照、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等。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业的门槛进一步提高,食品添加剂生产将在更为安全的环境中进行。
市食品工业协会相关人员表示,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漂白剂、增稠剂、增味剂、香料等20多个门类,随着消费者对食品色香味要求的不断提高,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领域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次意见稿的出台,有助于提高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企业在生产时也有了更加具体的“操作规范”,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