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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够胆就搞食品名牌评选

   日期:2010-07-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81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最近发出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个别媒体对其进行了“误读”.实际上,质检总局目前并没有确定今后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相反,正在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北京晚报》7月18日)。

    很遗憾,总是在民意刚刚为之叫好之时,有关人士就急忙跳出来辟谣--又是媒体的一厢情愿。这则新闻告诉我们,“中国名牌产品”这个怪胎,并没有被扫进历史故纸堆,仍会以其他名义借尸还魂。

    质检和名牌,其实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质量过硬不过是合格产品的代名词,能否成为名牌产品,取决于市场和消费者的接纳程度,而不是由公权机构决定和授予。一个是挂在墙上的牌匾,一个是藏在消费者心中的口碑,这种试图以抵押政府信用背书而获得市场认可的奢望,早已被三鹿奶粉的丑闻击得粉碎,然而废除的仅仅是“国家免检产品”这个众矢之的,其背后的原因值得玩味。

    据了解,仅2005年到2007年的三年间,国家质检总局旗下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就公布了近两千个“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收取多少费用不得而知,但相信不是义务劳动。除此以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其他评选,如“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选。直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才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可见,质量监管部门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是异常高涨的,仅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暂停了评选以避风头,两年后的今天又再次按捺不住想要试试公众的反应了。

    首先,质检总局只是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的部门,既没有“免检”的权力,更不能代替市场和消费者来做品牌价值的裁判员。事实已经多次证明,任何公权机构主办的商业化评选,都难免产生巨大的利益寻租空间,商家只能在欲拒还迎的复杂心理中向潜规则低头就范。所以说,这种违背市场经济特征的评选,不仅没有其合理性,更不会产生公信力。

    新闻中最后一句话颇为吊诡--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透露,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改变、创新,但食品类产品暂时不能进行评选。为何?不就是因为食品卫生安全已经惹得民怨沸腾,最容易捅娄子,使自己被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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