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曝光三鹿奶粉,被公认为体现了中国媒体人的良知;两年之后,又有媒体循此路径,点名指控圣元奶粉,但这回收获的却并非都是掌声。监管部门公开为圣元“洗冤”之后,有异议者批评媒体此前以“圣元”代“某品牌”的点名做法,太过草率,对合法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害--莫非,媒体舆论监督遵循的也是“成王败寇”的路子?指控最终成立,便是正义英雄,事后证明虚惊一场,媒体便要为自己的“诬陷”负责?
在批评报道中看到“某”是令我非常郁闷的事,总怀疑不点名的背后有隐情有交易。只要不涉及隐私保护,且原告指控言之成理,我支持在所有批评报道中直接点名。媒体可以通过点名提供给受众更准确的警报,进而名利双收,所以也就有义务尽职审核事实,保证报道中的公正平衡原则,不至于任由诬告横行,或者有意危言耸听。当然,即使媒体秉持公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也难免有时沦为别有用心者的讹诈工具。此时,就更需要媒体之间的互相竞争印证,促进报道更加逼近事实真相,也促进负责任的媒体更加脱颖而出。
在奶粉“性早熟”事件中,中国媒体的整体表现或许的确有些风声鹤唳,但这显然是三聚氰胺留下的阴影,食品行业尤其是奶粉行业离信任重建还路途遥远。基于对婴儿的食品安全保护需要特别小心,即使是媒体见风便是雨,“仅凭几个病例就作出判断”,也属情有可原。而对圣元这个具体厂家来说,即使实属无辜,也难言委屈--作为领导品牌,它是在为行业还债,为行业担当,重新洗牌后的中国乳业,风险和机遇一样巨大,而风险之中就包括媒体“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的舆情风险。
对圣元来说,与其哀叹自己成了媒体“误伤”的靶子,还不如自我检讨风险管理,比如在行业自律上的企业作用,对消费投诉的反应机制,以及,那篇愚蠢至极的“公关文案”(顺便说一句,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看,我倒不认为圣元当初声称要起诉媒体有多么愚蠢)。至于国家标准的缺失,监管部门的迟缓,甚至是监管部门本身同样的公信力低下,就更应该是企业家们的心头之痛。
当然,媒体理应点出“圣元”的名字,并不代表着在绵延三周之久的“性早熟”事件中就没有值得自我反思之处。正如早前网易新闻一期“另一面”专题所言,有关此事件的中国媒体新闻报道广泛缺乏“专业主义的过滤”:在很多报道中,媒体就像运用手中的“信息筛选器”,把食用同类品牌并出现“性早熟”特征的患儿筛选出来,从而造成一种让人信服的“统计假象”.新闻可信性和震撼力的增加,往往也意味着对绝对客观事实的偏离。
在中国市场化媒体中广泛存在的“原文照引”现象,是导致报道倾向极端化的重要原因--群起攻之或者群起拥之。权力管制、成本核算,以及版权保护现状,使得原创调查报道、异地监督报道越发显得“吃力不讨好”,即使社长主编是个新闻理想主义者,也难免在现实面前低下头来,选择更多转载通讯社稿件、其它媒体稿件,以这种低水平的内容模式来维持生存。这种不经复核、行业互信的转载模式在都市报类媒体中甚是通行,一方面的确可以带来信息的广泛传播,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以讹传讹的可能性。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