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茶油”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终于由“网爆”、“谣传”发展到了证据确凿,当事企业9月1日下午不得不以公开信的形式向消费者致歉。尽管还有近10吨的问题产品流散在市场,但已有人欢呼“这是一次公共舆论监督食品安全的胜利”了。
这是一场怎样的惨胜呢?一纸道歉,整整迟到了5个月,沦陷在时间里的是多少需要细数的沮丧与无力?哪怕是在当事企业致歉之前的那一秒,媒体和公众都对这个结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从8月份有媒体介入调查开始,已经不只一次地看到金浩公司那斩钉截铁的否定和辟谣,还有当地质监部门动用部门公信为其产品质量所做的权力背书。
乍一看,在发现问题产品之后的一系列补救措施,企业和质监部门的动作不可谓不快: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甚至由质监部门直接派出教授级专家协助企业查找原因,不分昼夜地帮企业搞技术攻关。与此同时,按照金浩公司“致歉信”的说法,对问题产品从3月20日起“全面召回”,4月22日起进行了第二次召回、排查。一切看来都井然有序的危机处理,恰恰是最关键的一环却被人为遗漏:质监部门早在今年3月即获悉了“苯并(a)芘”严重超标的情况,但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而将该信息作了“消音”处理。
也就是说,上述所有积极应对危机的举措,都将最该第一时间获知信息的消费者蒙在了鼓里。没有人向公众说一声,这些批次的产品不要再食用,取而代之的却是“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信誓旦旦。而且,这样的保证不仅来自当事企业,还有身负公共食品安全职责的质监部门。原本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把关的质监部门,居然会在问题发生后站到企业一边,积极地为企业出谋划策,而不想在这漫长的5个月里,有多少消费者浑然不知。有多少本来可以避免的致癌食用油就是在这时被“病从口入”,这已经不是什么“退货和换货”的问题,也不是疏忽,而是在犯罪。
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此次“金浩茶油”事件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它不像三聚氰胺是人为添加”,而是制作工艺的原因导致了致癌物苯并(a)芘的超标。如果真的如其所言,问题产品有哪怕一丁点的“情有可原”,那么在问题发生之后的一系列人为掩饰和隐瞒,则已经将事件不折不扣地发展成一场货真价实的“人祸”.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的紧急“召回”居然可以绕开消费者秘密进行,这绝对不可能是什么执行过程中的“程序瑕疵”,更不可能是企业和个别部门的偶然行为。
诚然,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但如何就能因此而推导出一个不公开才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荒唐结论呢?从已经爆出的多起公共产品安全事件来看,又有哪一项不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事实一次次证明,恰恰是那些企图不公开的举动导致和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信息的通畅与公开,只会有利于社会动态稳定,而这一目标实现的最大障碍,现在看来便是那种总以为“老百姓不能知道那么多”的畸形稳定观。对此,很有必要进行反思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