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卷土重来”的事件,再次给走出食品安全问题阴影不久的国人敲响了警钟。前些年,诸如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含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多宝鱼、人为制作的“红心咸鸭蛋”,以及漂白精米、注水猪肉等等关系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政府及有关方面从严整治,食品安全度有所提高。没料到,时至今日食品安全的隐患并没有真正消除,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仍然没有消失。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食品安全体现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无论哪个细小的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危及民众的健康安全。正是因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重视。2000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食品安全决议》,制定了全球食品安全战略,其中食品安全被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在我国,尤其是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2008年闹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后,世界舆论对华食品安全问题颇多批评之声,引来中国整治食品不安全因素的系列举措。2009年的1月22日,对涉及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的责任人进行了终审宣判。但是时隔一年多,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
尽管这个事件很快得到有关部门的依法追究和惩处,但这个“卷土重来”的事件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整治。不法商人制假售假的手段和形式,只是更加隐蔽、更加“高明”而已。诸如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化学污染正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一些小食品企业掺杂、掺假,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也客观上影响到行业内其他守法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甚至有可能使整个行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导致该行业在一段时间内一蹶不振。所以,加强食品安全仍然刻不容缓地提到国家决策和管理、监督部门面前。
有专家建言,要真正解决食品不安全的问题,真正从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实现安全操作,需要从体制上治本。要欢迎更多有实力、社会诚信度高的国有企业进入食品业。
这种建言是有其合理性的。前些年在市场上所发现的诸如给鱼涂颜料、给猪注水、给大米添香精等等非法行为,基本上非国企所为,恰恰多是小作坊、小商贩为追求利润所做的小动作。在中粮等国企名下的食品业,食物产品相对能令人放心些。
国企进入食品业,为什么有助食品安全呢?
一是国企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规模,可保证食品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个环节,按国家安全标准流线型作业,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行为。国有企业代表着国家和民众的双重利益,以其实力和规模,也有助于协商理顺农、工、商、检等部门的关系,解决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的问题。
二是凭借其相对雄厚的科技实力,以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每种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都要经过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等诸多环节。在如此长的产业链条中,每一个环节都有污染食品的可能,不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要实现全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是很难的。国企的科技实力较强,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有助提升食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以现代信息手段跟踪和预警食品安全情况,切实有效的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甚至零风险。
三是凭借国企产品较高的诚信度和较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我国食品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及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等诸方面。显然,建设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这一重任不是小作坊、小商人能承担的,需要有一支国家级的团队,以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为指南,从我国食品行业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这一重任,只有落在国家团队——国有企业肩上比较合适。
当然,主张国有企业更多进入食品业,并不是肯定所有国企,一些职业操守差的国企也必然在淘汰之列,也不是全盆否定民营企业进入食品业。对那些有实力并有高科技管理能力的民营企业,是欢迎在食品业领域同等竞争的。
当今社会上有一种批判“国进民退”的声音。笔者以为,对“国进民退”要做具体分析,要按照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来看待“国进民退”。不论是国有的或民营的,谁在技术上、在诚信上、在产品质量上占优势就应该进。应鼓励国有企业理直气壮地更多地进入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领域,并占据主导支配地位。食品领域就属于此列。